1989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系, 1998 至 2000 年在职研修北京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课程。曾在司法行政部门、中外合资企业工作多年,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现任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伙人、高级律师,兼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烟台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山东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委员会委员,烟台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烟台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执业期间,曾荣立个人三等功,先后荣获“三八红旗手”、“烟台市十佳司法行政女干警”、“山东省优秀女律师”、“烟台电视台十佳法治人物”、“山东省十大杰出青年律师”、“山东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称号。
自 1993 年从业以来,曲雯律师承办了逾千起民、刑、商、行政诉讼案件,在诉讼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先后为数十家知名企业的资产重组、境外上市、反倾销应对等提供了法律策划及相关法律服务,为烟台企业与美国安德鲁等多家跨国公司的并购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同时为烟台市莱山区政府、牟平区政府、烟台市高新区管委会、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烟台市芝罘区旅游局、烟台市国资委、烟台市地税局、烟台供电公司、烟台阳光 100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十余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先后在《中国教育》、《中国公证》、《山东律师论坛》等国家级和省级刊物上发表《论合伙法律制度的体系建构》、《试论证券回购契约》、《试用期内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最高额抵押权的确定与实现问题探究》等多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