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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潍坊检验检疫工作实践看强化对食品原料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0-06  来源:食品伙伴网
核心提示:从潍坊检验检疫工作实践看强化对食品原料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性
 
潍坊检验检疫局 李金山
 
好的食品不是检验出来的,而是生产出来的,没有好的原料就不可能加工出好的产品,而好的原料又必须通过强化监督管理来实现。近年来,对出口动植物源性食品原料生产的监督管理,已越来越迫切地摆到了突出位置。下面,结合检验检疫工作实际,就食品原料生产的监督管理做些尝试性探讨。
一、新的形势要求监督管理
一是,入世后的新形势需要强化对原料生产的监督管理。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受冲击最大的是农业,进口国的技术壁垒措施也首先体现在动植物源性食品上,国外进口商关注的焦点也开始转到对原料和源头的控制上来。必须看到,我国的动植物源性食品有丰富的资源和低廉的价格优势,但也存在着标准化不高、监督管理不力和潜在隐患较多的问题,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因此,一些国家为了保护本国农民的利益,而随意设置技术壁垒、抬高“门槛”。处在这样一种大环境下,要实现动植物源性食品更多更好的出口,就必须在发挥资源和价格优势的同时,加强标准化建设和对原料生产的监督管理,提高竞争力。只有这样,才能打破和跨跃国外的技术壁垒。可以说,没有对原料生产的监督管理,就不可能生产出好的原料,也不可能更好地实现动植物源性食品的出口创汇。
二是,目前农业标准化生产状况需要强化对原料生产的监督管理。应当承认,近年来在农业标准化、农业产业化和农业国际化建设方面,各级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可喜的进步。但也必须看到,与先进国家相比,我们的标准化程度还比较低,基础还比较脆弱,国外一旦设置技术壁垒,我们就很难迈过“门槛”。我们的种植、养殖模式大部分还是一家一户式的分散种植、养殖,缺乏有力的监督管理;对一些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和使用还不够科学规范,存在随意性,违禁药物还在流通和使用,有的还比较严重;原料不能完全来自种植养殖基地,还存在从社会收购的现象,安全卫生不能有效保证;检测监控手段还不够健全有效,不能对所有原料实施有效检测和监控。这些情况和问题,都充分说明了强化对动植物源性食品原料监督管理的极端重要性。
三是,原料生产者群体需要强化监督管理。出口动植物源性食品的原料生产者绝大部分是农民,农民本身又是一个弱智阶层。他们的文化水平低,理解能力差,对先进的科学技术把握、适应较慢,在这种情况下,要实现科学种植、养殖,没有有力的监督、指导和培训教育是很难奏效的。尤其是在国内外日益关注食品安全卫生,无公害、无污染、绿色、有机食品倍受新宠,种植、养殖科技含量不断增多的新形势下,原料生产者更离不开知识的灌输、更新,离不开有力的监管和指导培训。
四是,检验检疫工作重心转移需要强化对原料生产的监督管理。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将检验检疫工作重心转移到注重安全、卫生、健康、环保上来。在动植物源性食品检验检疫方面,要实现工作重心转移,就必须调整工作思路,将工作着力点向前延伸,由过去的注重加工过程卫生控制转到注重源头监控上来;由过去注重对最终产品的检验把关转到注重对原料的监控上来;由过去注重对产品规格、数重量、包装的检验转到注重对疫病疫情及兽药残和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控上来。这些转变,都突出了对原料的监督管理。
二、经验教训警示监督管理
实践证明,忽视了对动植物源性食品原料生产的监督管理,就会受到“惩罚”。近几年,潍坊出口动植物源性食品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也有深刻的教训。2001年下半年,出口日本的禽肉先后有多批被检出兽药残留超标和疫病问题,导致潍坊禽肉出口的主要骨干企业被日本停止进口达半年之久。2002年初,由于出口欧盟的鸭肉、兔肉等产品被检出氯霉素等兽药残超标,造成多个集装箱被滞留港口、退运或销毁,使潍坊的鸭肉和兔肉加工企业遭受了重大损失。去年5月份,乐港出口鸭肉被日本检出禽流感,日方据此停止进口中国禽肉达三个月,造成极坏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期间,还有多批出口日本的冻菠菜被检出毒死蜱药残超标,导致日本对进口企业采取了“自慎”措施,停止进口达一年之久。
这些问题影响很大,教训深刻,而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国外设置技术壁垒因素外,还有以下原因:一是社会防疫和农、兽药残留监控体系不健全,对出口原料难以实施有效监管;二是检验检疫部门监督管理力量较弱,忙于应付,难以适应辖区较为繁重的监督管理业务;三是加工企业对原料的自控体系没有建立或不能有效运转,自我监控能力较差。这些国内原因,实际上都是源头监督管理方面的问题。试想,如果各方面的源头监督管理措施到位,如果产品原料都在受控之下,这些问题可能会避免或降低发生频率。这些教训,都从反面充分说明了强化对原料生产监督管理的极端重要性。
三、实际效果回报监督管理
2002年以来,我们结合检验检疫工作重心转移,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延伸监管范围,扩大监管内容,强化监管力度,提高监管频率,落实监管措施,已收到初步成效。实践证明,只要强化对源头监控和原料监督管理,就会得到相应回报。
一是,基地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我们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从前年开始,注意抓种植、养殖基地的建设,强化了源头监控工作。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潍坊实际,制订了种植、养殖基地标准要求和备案管理办法,实行了严格的考核备案和动态管理制度。在基地建设中,我们从各个环节加强了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为推进基地建设,我们还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并由局领导带队,组织出口企业负责人到外地学习考察和在本地区组织相互观摩、交流。为摸索基地建设经验,我们还分别在诸城外贸公司和安丘外贸公司进行了出口禽肉和出口蔬菜源头监控试点,在此基础上,召开了种植和养殖基地建设现场会。通过狠抓基地建设,已取得明显效果。目前,潍坊已有210个符合要求的家禽养殖场纳入我局的备案管理,一次存栏量达1300万只;在我局登记备案的蔬菜种植基地已达到13万亩。
二是,原料标准化生产有了依据。我局组织动检、植检等专业技术人员,起草整理了《种植基地备案管理办法》、《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以及《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规范和标准要求》,统一汇编成小册子,并以潍坊市政府的正式文件印发辖区出口农产品加工企业贯彻执行。我们还积极参与了国家“十五”重点攻关项目《重要技术标准研究专项潍坊畜禽蔬菜标准规范化试点》的立项争取和组织实施。在潍坊出口农产品加工区的筹备和建设中,我们多次参与方案的论证和探讨,从检验检疫角度提出监管意见和建议。
三是,检测监控手段基本配套。我们坚持把检测手段的配套和建设作为对原料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一方面加强局本身实验室建设。我们结合资产置换,把原办公楼改造为检测实验楼,改造后的农产品实验室共2500平方米,建立了动物检疫室、药残检测室、微生物检测室、常规理化室和综合室。投入800万元,配备了大型精密检测设备100多台套,开展了70多个检测项目,从根本上解决了检验检疫环节的制约“瓶颈”。另一方面指导帮助企业加强实验室建设。较大型加工企业都建立了检测中心或实验室,配备了大型定量检测设备,小型加工企业也大都配备了快速定性检测仪器。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潍坊出口农产品加工企业新添置气相色谱、液相色谱,气相色谱质谱仪、酶标仪、PCR检测仪等大型检测设备100多台。目前,大部分禽肉和蔬菜加工企业都能对原料进行自检自控,有的企业实验室还通过了国家实验室认可委员会的CNAL认证。
四是,农、兽药市场得到整顿。我们在积极与农业、畜牧、工商等有关部门一起开展农、兽药市场大检查、净化农兽药市场的同时,对出口种植基地和养殖基地使用的农、兽药实行统一采购、统一管理、统一指导使用的管理办法,严格按规定要求使用农、兽药,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并对出口产品原料在收获前普遍扦样进行农、兽药残留检测,以确保原料安全。通过强化对农、兽药残留监控,收到较好效果。潍坊自2002年到目前出口的20多万吨禽肉没有出现残留问题,出口蔬菜残留检出率也显著下降。
五是,监督管理队伍不断壮大。为强化对出口产品原料的监督管理,我们在调整充实检验检疫自身监管力量的同时,在各出口加工企业中选拔配备了饲养场认可兽医和种植基地植保员,经我局统一培训后持证上岗,协助检验检疫机关行使监督管理职能,并实行动态备案管理制度。这样,不仅强化了对原料的监督管理,同时缓解了检验检疫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目前,我局已备案认可兽医600名、植保员170名。
六是,横向监督管理机制已初步形成。为依靠和调动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原料监督管理的积极性,我们建议潍坊市政府成立了出口农产品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并在外经贸、农业、畜牧、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之间建立了联席会议和书面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沟通情况,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出口动植物源性食品原料的监督管理问题。
四、长效需要规范监督管理
食品原料的监督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性、规范性和反复生很强的工作,因此,一方面要持久不懈地抓下去,另一方面要实现规范化、制度化。
一是,突出监督管理重点。对出口动植物源性食品原料的监督管理,范围较大、内容很多,必须在全面监督管理的同时,抓住主要矛盾,突出监管重点。就当前情况看,出口动植物源性食品原料监督管理的重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疫病疫情的监控,一是农、兽药残留的监控。只要将这两个方面监控好了,可以说监督管理就基本到位了。在疫病疫情监控方面,要特别抓好防治禽流感和新城疫措施的落实,做到严格控制不发生,一旦发现早扑灭。在农兽药监控方面,要做到科学用药,按规定停药,严禁使用违禁药物。
二是,明确监督管理方式。出口动植物源性食品的监督管理,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强化检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对原料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2)帮助指导。要利用检验检疫信息灵便和专业及人才等优势,提供咨询、解疑释惑,帮助指导企业解决原料生产中的实际问题。(3)检测监控。利用检测手段,在原料种植、养殖和收获、屠宰时抽样进行疫病和农、兽药残留检测监控,确保不合格原料不进入加工过程。(4)培训教育。利用多种形式,适时对原料生产相关人员进行有关知识、法律法规、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教育,提高他们的管理、生产水平和法律法规意识。(5)严格奖惩。要区别不同情况,实行严格的奖惩政策,对原料监控措施到位,诚信经营和法律意识强,安全质量有保证的,给予政策上的宽松和倾斜;对投机取巧、违规生产、原料存在严重隐患或造成严重损失和影响的,要给予相应的惩罚,该整顿的整顿,该停止供货的停止供货,该取消资格的取消资格。
三是,统一监督管理记录。对生产原料的监督管理,必须留下相应“痕迹”,这是检查考核监督管理的重要根据。从我们的实践情况看,要建立健全以下几个方面的记录。(1)种植、养殖记录。主要包括土壤、水源情况,播种、进雏时间,除草、灌溉、追肥情况,使用药物、防疫消毒情况,成活率及健康情况,收获屠宰情况等。(2)监督检查记录。主要包括检验检疫部门的检查考核记录、农业畜牧部门的检查监督记录和加工企业的自查自检记录等,标明检查时间、内容、发现问题及建议整改措施等。(3)检测监控记录。详细记录原料的抽样检测情况,包括抽样时间、地点、样品数量、抽样人、检测项目、检测单位、检测结果等。(4)原料收购记录。包括原料产地、原料状况、基地备案登记编号、数重量、收料人及相关证明是否齐全等。
四是,建立健全监督管理网络。要保证原料的安全卫生,必须建立三级监督管理网络。第一,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网。检验检疫部门必须把出口动植物源性食品原料的监督管理纳入职责范围,在职能划分、组织领导、任务分配及人员配备方面,都要作为重点对待,把着力点由过去的注重对加工过程安全卫生控制转到注重对原料的控制上来,强化对原料的监督管理,严格种植、养殖基地备案登记管理制度,确保原料在检验检疫部门的受控之下。第二,农业、畜牧等部门监督管理网。农业、畜牧等部门要建立健全社会防控体系,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强化农兽药市场监督检查和整顿,打击非法经营和假冒伪劣种苗、化肥和农、兽药行为,为种植、养殖创造良好环境。第三,加工企业自检自控网。各出口动植物源性食品加工企业,必须建立专门的原料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套必要的检测手段,建立健全相应的原料生产管理制度、办法和标准要求,严格按有关规定要求组织生产。
五是,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制。为促进有关部门和人员更好地行使监督管理职能,检验检疫部门、农业畜牧部门及加工企业都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和追究制。对违规操作,不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能的,要批评教育;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事故和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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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zhanhui

 
关键词: HACCP 原料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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