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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对企业食品安全体系验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0-09  来源:食品伙伴网
核心提示:官方对企业食品安全体系验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唐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郭凯 陆桥认证中心 成十周 承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黄冬磊
      食品安全的问题是涉及国计民生的大事,各国政府都很重视,我国加入WTO以后,面对国外的各种技术壁垒,中央和各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问题。检验检疫部门不仅是我国涉外经济的重要行政执法部门,也是保护国民合法权益、促进外经贸事业健康发展、维护国家信誉的至关重要的职能部门。因此检验检疫部门应以我国加入WTO为契机,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树立加入WTO就是要加入“新规则”的观念,不仅要进一步增强国内法律意识,同时要增强国际法律意识,遵守WTO规则和我国加入WTO的承诺,更加自觉地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从实际情况看,官方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行验证(以下简称:官方验证)离高标准、严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验证人员专业知识欠缺、缺少系统的基础知识培训、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缺少基础培训教材;验证程序需进一步规范等。在此,笔者就官方验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与大家进行探讨。
一、目前官方验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验证人员缺少系统的有关从事食品检验检疫、监管、验证方面的必要基础知识培训。
目前作为出口卫生注册评审员、主任评审员参加的培训班所使用的教材通常只涉及常规的法律法规要求和一些程序性的要求,无法进行深入细致的动植物产品风险分析;同时作为不同专业的审核员培训,也缺少必要的基础专业知识的培训,如针对水产品的专业审核员的培训应该包括:水产品的定义、水生动物的分类、品种鉴别、水产品法律法规体系、水产品标准等基本知识。
试想如果验证人员不了解不同产地的产品出成率、水分、花生仁黄曲霉、水产品的分类、水产品的重金属含量要求及其产生的机理(如水产品应关注捕捞水域每年的水质污染情况、不同种类的生物对重金属的富聚能力等)等基本知识,更不能了解不同产品的风险特性,如何能够做好官方验证工作?
(二)验证的随意性,造成同类食品出口企业条件差异很大。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在客观上由于国内缺少系统的企业食品安全体系官方验证指南或标准,也缺乏相关数据库,致使不同的验证人员在验证时掌握标准不一致,随意性大。二是在主观上不能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
由于不能正确认识是服务于行业、产业还是服务于企业的关系,造成了在验证工作中不能正确处理把关与服务的关系。检验检疫部门是长期为促进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不是短期行为。地方经济和进出口企业的发展可能需要检验检疫部门照顾一时,但不应该是照顾一世,否则,就会造成新厂攀比老厂,老厂、新厂注册“欠帐”都不还,以至恶性循环。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如果硬件设施没有到位,工厂的素质又跟不上去(即:硬件不足,软件不补),谈什么出口食品的安全,又如何打破国外的技术壁垒?所以说如果官方验证人员执法不规范,标准降低,就有可能由于个别企业的问题导致一个产业出口受阻。
在官方验证过程中有些验证人员针对所评审企业提出的问题和不足并不能对照到有关法律法规等条款上,随意开具不符合项或者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验证随意性较大。造成服务对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搞不清那些是法律法规强制性要求的,是必须整改的;那些是验证人员建议整改的。最终给服务对象的印象是故意挑毛病,这不仅得不到服务对象的理解,致使相关要求得不到全面落实,甚至打击了企业主动整改升级的积极性。
有人说:管理管理,就是“管的有理,有理才管”。我们认为,作为检验检疫执法部门首先应该是“有理才管”。就是说:有客观事实、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才去执法;然后是管的有理,即: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进行,依照法律法规条款做出裁决。不能由检验检疫执法人员凭主观判断,随意执法,形成管理执法,我管你就有理的怪现象。
(三)沟通不充分,信息收集渠道不畅,信息传递不及时。
验证前、验证过程中、验证后及时收集传递相关信息、进行必要的沟通是做好验证工作的关键。目前在这方面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 不能确定的技术问题不及时请教有关专家或请验证派出部门进行裁定。从而拖延了出口食品企业注册证书的下发,造成行政不作为或迟作为情况的发生,影响了检验检疫部门的形象。
2. 收集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及信息的渠道只局限在检验检疫系统内;相关产品信息、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的收集、识别、评估体系不健全。
3.忽视企业是提供信息的重要渠道,与企业沟通不充分,因而不能及时了解国外客户、消费者、国外官方以及相关的质量通报和事故等信息。
4. 检验检疫系统内部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信息不能因时制宜、因地制宜,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业务特点及分工情况,把相关信息及时传递给有关部门、相关检验检疫责任人。致使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已经实施了,但在实际工作中有可能还在执行“老规定”。出现执法滞后现象。
5、与相关联执法单位、行政机关或组织的沟通联系渠道不顺畅,从而导致信息闭塞。出境商品的检验检疫、监管是在国内质量技术监督、卫生防疫、动物防疫、工商管理、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对企业、市场的有效管理基础上进行的。作为检验检疫部门不仅要关注国外的反映,同时也要注重国内有关管理部门的信息收集,加以识别、评估,并将相关信息及时传递给企业、本系统的有关单位、本单位的有关处室。
由于以上原因造成检验检疫部门收集有关法律法规等信息的渠道狭窄,不能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以至于在验证时不能有效利用相关信息。
(四)缺少对验证人员进行验证和持续培训的规定。
这种机制造成了验证人员存在“一次获证”,终身使用的现象。不能充分调动审核员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的积极性。
(五)在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资质、资格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省局、地方局及相关部门的审批职责划分不清、审批时限划分不明确。个别人互相推委,致使进出口企业的申报材料超过时限的事情时有发生,影响进出口企业注册、登记证书的下发。
2、企业人员资质未明确规定。目前普遍存在企业生产和管理人员素质差的问题。检验检疫机构未对培训机构、培训教师的资质做出明确的规定;未对生产不同类产品的出口企业的质量管理人员及化验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做出规定;参加培训的人员是否应该有培训证书也未做出相应的规定;致使在卫生注册评审时,审核组随意性较大,不能按统一的标准掌握,容易引起争议。企业人员素质差的问题不能得到解决,不能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
(六)缺少不同类别产品的评审记录表。
目前,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评审记录不能充分体现不同类别产品的特点,造成了在审核过程中针对同一类别的产品所涉及的关键工序或主要过程的审核或验证差异较大。
(七)忽视质量记录追溯性的验证。
验证人员在进行验证时时往往注重单一记录的审核,而忽视通过抽取一种或几种记录进行追溯性的验证。
 
二、对策探讨
(一)应尽快编制验证人员基础培训教材,并采取灵活的方式进行针对性培训。
应组织各方面的专家编制不同类别食品的基础培训教材,以满足不同水平、不同专业的验证人员的需求。不同类别培训教材还应该充分考虑不同食品的风险特性,作到有的放矢。基础数据库应该尽快早建立起来。
对验证人员进行分层次培训。具体可分为普及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审核程序等)、专业基本知识培训、验证技巧和能力的培训、学习实践(即:上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根据法律法规、外部环境的变化等来确定持续培训的时间、频率、形式、内容等。必要时在保持资格方面建立淘汰制。
(二)加强对内部、外部的沟通和宣传。
1、拓宽信息收集的渠道,收集渠道不限于以下几种:检验检疫系统、消费者组织、相关执法机构、同行间的信息、专业杂志、新闻媒体、相关网站、原辅料基地供应、加工生产企业、消费者及国外客户等。
2、分层次建立健全信息收集、识别、评估、传递的机制。
3、分层次建立健全沟通、信息传递的制度。
(三)编制企业食品安全体系官方验证指南或标准,加强对验证人员的素质教育和考核,正确处理把关与服务的关系。
(四)完善对验证人员进行验证和持续培训考核的规定。
(五)出口企业的资质资格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可通过以下对策来避免
1、硬件方面:由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现状,确定不同类别产品的具体要求。
2、明确规定对企业进行培训的机构或教师应具备那些相应的资质,并对合格的机构或教师发证。企业应委托具备合法资质的培训机构和/或教师对其有关员工进行培训,并在注册、登记等考核时须提供其出具的培训合格证书。
3、应针对不同商品的特点,规定企业人员素质方面的要求,如资格、学历等。
4、应进一步明确、细化各直属局、地方局及各部门的职责,明确审批程序和时限的要求。并通过公示等方式以便监督。
(六)制定不同类别产品的评审记录。
评审记录可以制定成四部分:一是各类产品GMP、SSOP评审通用部分;二是各类产品HACCP计划评审通用部门;三是各类产品涉及卫生质量体系运行评审的通用部分;(可依照SN/T1443.1-2004进行编制)如文件和记录控制、食品安全方针和目标、职责和权限、内部沟通、外部沟通、管理评审、人力资源保障计划、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消费者食用安全的监视与评价、应急预案、危害可追溯系统、内部审核等;四是不同类别产品特殊要求部分(由各类别产品专业验证人员起草)。
(七)建立健全质量记录追溯性的验证规定。
可以参照SN/T1443.1-200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记录可追溯性验证的规定。
以上是我们在近几年进行官方验证的一些体会,有不妥指出,请大家指正。
 
主要参考文献:
1.企业食品安全体系官方验证指南 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局 厦门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组织编译 2004年
2. SN/T 1443.1-2004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与实施指南 
3. 美国肉类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体系官方验证实例集 国家认监委编译 中国农业出版社 2006年1月
4. 水产品安全质量控制与检验检疫手册 李泽瑶主编 企业管理出版社 200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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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food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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