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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风险管理确保出口食品包装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0-07  来源:食品伙伴网
核心提示:食品包装与食品“零距离”接触,对食品起到防护作用,但在多年来形成的重内容物质量,轻食品包装健康、卫生质量的潜意识影响下,食品包装的安全性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近期,我国出口食品包装容器、包装材料因质量安全问题多次被国外通报,有些出口产品因包装问题遭遇退货。鉴于此现状,国家质检总局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所有出口食品包装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方能交付出口食品厂使用,可见规范出口食品包装的生产及检验监管工作,确保其安全卫生质量已是当务之急。笔者结合食品包装检验监管实际,尝试用风险分析的方法,对影响出口
 
 
刘会凌
 
(漯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河南 漯河 462000)
 
摘要:食品包装与食品“零距离”接触,对食品起到防护作用,但在多年来形成的重内容物质量,轻食品包装健康、卫生质量的潜意识影响下,食品包装的安全性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近期,我国出口食品包装容器、包装材料因质量安全问题多次被国外通报,有些出口产品因包装问题遭遇退货。鉴于此现状,国家质检总局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所有出口食品包装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方能交付出口食品厂使用,可见规范出口食品包装的生产及检验监管工作,确保其安全卫生质量已是当务之急。笔者结合食品包装检验监管实际,尝试用风险分析的方法,对影响出口食品包装的主要风险加以管理,以确保出口食品包装安全。
关键词:出口    食品包装    风险管理
食品质量安全历来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通过完善法律、标准修订以及生产源头和生产过程控制等措施,对食品本身的质量安全监管已逐步到位,但另一方面,作为与食品“零距离”接触的食品包装,其安全性却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近期,我国出口食品包装容器、包装材料因质量安全问题多次被国外通报,有些出口产品因包装问题遭遇退货,欧盟2005年7月1日致函我国驻欧盟大使要求中方认真解决频繁出现的食品包装安全卫生问题。国家质检总局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所有出口食品包装必须实施法定检验,可见加强和规范出口食品包装的生产与监管工作,确保其安全卫生质量已是当务之急。
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法》的定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是指包装、盛放食品用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制品和接触食品的内壁涂料。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对于食品安全有着双重意义:一 是合适的包装方式和材料可以保护食品不受外界的污染,保持食品本身的水分、成分、品质等特性不发生改变。二是包装材料本身的化学成分会向食品中发生迁移,如果迁移的量超过一定界限,会影响到食品的卫生。随着食品科技和包装工业的迅速发展,许多新型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形式不断出现,如何对各类包装材料在食品中的应用进行规范和管理更应受到充分关注。         
 当前制约出口食品包装质量安全的风险因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 食品包装领域卫生标准的内容不够完善 ,直接给出口食品包装质量安全带来风险。目前我国常用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有金属、塑料、橡胶、纸、瓷器、塑料—铝箔复合包装以及纸-铝箔复合包装等材料。以复合食品包装袋为例,其卫生指标的检验项目包括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甲苯二胺。目前国内没有对食品包装材料卫生性能制定统一规范,随着食品包装的种类越来越多,部分食品包装材料就会遇到没有适用的卫生标准这一问题。
   2、食品包装生产企业对食品包装材料的潜在风险及应对措施不到位,成为制约出口食品包装质量安全的又一风险所在。部分食品包装生产企业对安全卫生指标的认知不够到位,与国家标准及国外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多数出口食品包装生产企业未建立翔实的原辅料监控档案,原辅料供应商不够稳定,合格供应商评定制度不完善,原辅料安全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可追溯性;其次,企业实验室检测能力,多数只能只停留在外观检验和使用性能检验的层面,与生产需要、进口国要求不相匹配;第三,食品包装生产企业用料存在问题,国家标准规定,包装材料的卫生级别分为三等:工业级、食品级、药品级,用于食品包装的原料应达到相应的卫生级别。个别企业选用的原材料不当,包装材料本身不符合《中国食品法》规定的要求;添加剂的使用存在随意性,一些包装生产企业为了改善包装的某些性能,在生产过程中随意使用一些非食品级的助剂,例如非食品用增塑剂、稳定剂等;对印刷油墨中苯类溶剂及重金属残留的控制尚不到位。
3、检验检疫针对食品包装的检验监管能力有待提升,成为制约出口食品包装质量的又一风险因素。作为一项新业务,检验检疫人员对标准的掌握,关键加工工序监控等均难以一步到位,对食品包装材料的风险评估及管理工作难以全面开展。
4、食品包装生产企业与使用企业沟通不够,为出口食品包装安全埋下隐患。特定的食品给以特定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才能起到最佳的包装效果,食品包装安全从包装设计做起,包装材料要要与内容物匹配。如若双方信息交换不足,会放大食品包装安全的不可预期性。
针对上述影响出口食品包装安全的各种风险,只有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才能标本兼治,达到确保出口食品包装质量安全的目的。 
1.加强食品包装材料卫生标准的制修订,并积极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 。针对目前我国食品包装材料标准不能全面满足实际需要这一现状,加速现有标准的修订和更新。只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标准出台才能使食品包装的安全性得到良好的控制。
2.建立完善的食品包装安全评估体系,全面提升食品包装安全性。 应对食品包装及材料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建议尽快完善包装材料尤其是新材料的安全性评价程序和评价机制。通过风险评估,评价一种新材料的安全与否,除考虑材料本身的结构、性质外,充分结合其应用的食品包装用途,以迁移量为基础评价其对食品安全的影响。通过发挥生产企业和社会机构的技术力量,科学、高效地评价各类材料的安全性。
  3.加强对食品包装原辅材料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立安全有效的原辅材料监控体系。企业是保证产品安全与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对包装生产及使用企业的安全教育,不断提升其质量安全意识,进而提高其自我把关水平,要求其将出口食品包装中与原辅料有关安全、卫生、环保和品质要求纳入采购信息,并建立内容翔实的原辅材料监控档案,内容包括合格供应商简介,供应商合格声明、检测报告及企业抽检验证报告等,通过行之有效的原辅材料监控体系的运作,从源头切断产品安全隐患,这是企业的责任,是检验检疫部门监管验证的基础,也是检验检疫部门检验、监管的重要内容。
4、食品包装生产企业与使用企业加强沟通,确保包装的适宜性。包装材料种类繁多、性能各异,因此,只有了解各种包装材料和容器的包装性能,才能根据包装食品的防护要求,选择既能保护食品风味和质量、又能体现其商品价值包装材料。同时,对于给定的食品,除需要选取合适的包装和容器外,还应采用最适宜的包装技术和方法。以上两点的有效实施均需食品包装生产及使用企业的充分沟通,沟通成效将直接影响出口食品包装质量安全。
5、建立高效的实验室管理体系:建立一批有资质的食品包装专业实验室,能快速开发适应国内外新要求的检测项目;企业内部要设立独立于生产部门的检验机构,建立并有效运行包括原料、半成品和最终产品的检验制度,具有满足出口食品包装检验要求的检验设备,或者建立抽样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的制度。
6、检验检疫人员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切实履行把关职能。首先加强对从事出口食品包装检验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其次检验检疫人员要多深入实际,了解从检商品特性,找准生产中的关键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出口食品包装的检验监管工作。
 
 

  参考文献:
1、叶志平等《罐头食品生产加工与安全性管理 》国家质检总局 进出口食品安全局 
2001.12
    2、《进出口食品包装容器及包装材料检验标准汇编》        20006.6
 
  
 
作者简历:刘会凌,女, 92年毕业于成都科技大学皮革工程系,获工学学士学位,
93年进入商检局,有着较为丰富的食品检验监管及HACCP应用工作经历,科长,获河南检验检疫局学术技术骨干称号。
 
 
 
 
原文下载: 《用风险管理确保出口食品包装安全》
编辑:food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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