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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检出41批次不合格食品,有海蜇头、江南酥、鱼皮花生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1-30
核心提示: 11月18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3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检出不合格食品41批次。其中,饼干不合格2批次,餐
 11月18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3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检出不合格食品41批次。其中,饼干不合格2批次,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1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方便食品不合格1批次,糕点不合格6批次,食糖不合格1批次,水产制品不合格3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0批次,冷冻饮品不合格1批次,调味品不合格2批次,饮料不合格2批次。
 
  6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6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包括饼干不合格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食糖不合格1批次,冷冻饮品不合格1批次,调味品不合格1批次。分别为标称福安市银丰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022年7月22日生产的鹭莎贝尔小黑饼(牛奶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上杭县鑫程副食店;标称福安市银丰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022年7月22日生产的鹭莎贝尔小黑饼(草莓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新罗区英超食品经营部;标称龙海市漳龙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6月21日生产的鱼皮花生(原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漳平市客多多超市;标称晋江恒兴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8月20日生产的白砂糖,色值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建宁县百家惠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标称福建仙境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8月29日生产的大布丁 奶油口味 雪糕,蛋白质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泉州家乡商贸有限公司;标称福建省福清市虹捷食品厂2022年2月23日生产的京泰味生抽王,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合格、全氮(以氮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莆田市涵江区众家源商行。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 7100-2015)中规定,饼干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其他坚果与籽类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最大限量值为0.50g/100g。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导致脂肪过度氧化,使得终产品过氧化值超标。
 
  色值是食糖的品质指标之一,是白砂糖、绵白糖、冰糖等质量等级划分的主要依据之一,它主要影响糖品的外观,是杂质多寡的一种反映,也是生产工艺水平的一种体现。国家标准《白砂糖》(GB/T 317-2018)中规定,一级白砂糖的色值最大值不得超过150IU。色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关键工艺控制不当、食糖储运条件不佳等。
 
  蛋白质是由氨基酸以肽键连接在一起,并形成一定空间结构的高分子有机化合物,是构成机体组织、器官和多种重要生理活性物质的成分,且能提供能量。《冷冻饮品 雪糕》(GB/T 31119-2014)中规定,清型雪糕的蛋白质含量应≥0.8g/100g。冷冻饮品中蛋白质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把关不严,也可能是生产过程配料控制不规范,还可能是未进行严格的出厂检验保证产品质量。
 
  氨基酸态氮是酿造酱油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其含量的高低影响酿造酱油的整体风味。《酿造酱油》(GB/T 18186-2000)中规定,三级高盐稀态发酵酱油中氨基酸态氮(以氮计)的含量应不低于0.40g/100mL。氨基酸态氮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或者是产品配方缺陷的问题。
 
  全氮包括有机氮和无机氮,是影响酱油风味的指标。《酿造酱油》(GB/T 18186-2000)中规定,三级高盐稀态发酵酱油中全氮(以氮计)的含量应不低于0.70g/100mL。全氮含量的高低,将会直接影响着酱油的风味和营养成分。酱油全氮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发酵工艺控制不到位,或者是稀释过程中加入了过量的水。
 
  11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11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包括方便食品不合格1批次,糕点不合格4批次,水产制品不合格3批次,调味品不合格1批次,饮料不合格2批次。分别为标称桂林智强食品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11月11日生产的手磨黑芝麻营养糊,菌落总数不合格、大肠菌群不合格、霉菌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泉州市石狮振兴店;标称漳州市圣夫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8月9日生产的老北京鸡肉卷面包(香芋肉松味),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郭延杰食品商行;标称漳州市圣夫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8月7日生产的老北京鸡肉卷面包(海盐芝士味),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郭延杰食品商行;标称泉州贝夫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8月20日生产的软紫薯蒸米糕,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漳浦县赤湖镇荫珍食品商行;标称龙海市榜山苑发食品厂2022年8月5日生产的咸香元气薯脆(糕点),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省平和大世界商贸有限公司大世界购物中心;标称福州宏利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8月8日生产的海蜇头,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延平区永乐超市;标称福鼎市村哥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7月15日生产的海蜇霸(酸甜味),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龙岩市博凯贸易有限公司永定分店;标称福鼎市村哥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8月19日生产的海蜇霸(麻辣味),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龙岩润和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标称福建省福泉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6月15日生产的老醋,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泉州台商投资区福德龙超市;标称惠安家家桶装饮用水厂2022年9月9日生产的贵族人家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惠安县螺城镇高财玉烟杂店;标称晋江市百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2022年5月8日生产的思必特果味型碳酸饮料(柠檬味),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区苏宏杰食杂店。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GB 19640-2016)中规定,冲调谷物制品中大肠菌群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2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冲调谷物制品中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所用原料、包装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GB 19640-2016)中规定,冲调谷物制品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规定,糕点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0136-2015)中规定,即食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5×104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2018)规定,食醋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4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3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15)中规定,碳酸饮料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CFU/mL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CFU/mL。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霉菌属于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失去食用价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GB 19640-2016)中规定,冲调谷物制品中霉菌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2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50CFU/g。霉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还可能与产品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铜绿假单胞菌在包装饮用水中不得检出。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2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为2批次糕点,具体为标称福建宇之润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9月8日生产的日式酱心面包(板栗味),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将乐县和润生鲜超市;标称江西旺红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7月21日生产的江南酥,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长汀县永惠超市。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长期摄入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的食品,可能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的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在糕点中不得使用。糕点中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0批次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0批次,涉及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生物毒素问题。
 
  其中,4批次姜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新罗区忠锦蔬菜摊销售的嫩姜(购进日期为2022年9月8日),铅(以Pb计)不合格;厦门丰德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老姜(购进日期为2022年9月14日),铅(以Pb计)不合格;泉州成功餐饮配送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为2022年9月12日),铅(以Pb计)不合格;延平区永乐超市销售的老姜(购进日期为2022年8月18日),铅(以Pb计)不合格、镉(以Cd计)不合格。
 
  铅是一种能够在生物体内蓄积且排除缓慢的重金属污染物。铅可以在人体内积累,长期摄入铅超标食品,会严重影响大脑和神经系统。新鲜蔬菜(芸薹类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薯类除外)中铅的最大限量值为0.1 mg/kg。新鲜蔬菜中铅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蔬菜种植过程中对环境中铅元素的富集。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芹菜除外)中限量为0.1mg/kg,镉超标可能是蔬菜在种植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5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晋江市陈埭镇盛泰便利店销售的鲜金鲳鱼(购进日期为2022年9月19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清万达店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为2022年7月28日),腈菌唑不合格;厦门丰粥记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长豆(豇豆)(购进日期为2022年9月19日),灭蝇胺不合格;上杭县蛙先生餐饮店销售的牛蛙(购进日期为2022年9月23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厦门七彩池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台姜(购进日期为2022年9月8日),噻虫胺不合格。
 
  呋喃唑酮是硝基呋喃类抗菌药,具有抗菌谱广等特点。长期大量食用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头晕等症状。《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呋喃唑酮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
 
  腈菌唑是具有保护、治疗性的内吸性杀菌剂,用于多种作物防治子囊菌、半知菌和担子菌病害。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腈菌唑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腈菌唑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腈菌唑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
 
  灭蝇胺又名环丙氨嗪,为一种新型高效、低毒、含氮杂环类杀虫剂,是目前防治双翅目昆虫效果较好的生态农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灭蝇胺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5mg/kg。豇豆中灭蝇胺超标原因,可能是为保证豇豆收成和良好卖相,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生物毒素问题,为漳州市锋味餐饮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精选花生仁(购进日期为2022年9月12日),黄曲霉毒素B1不合格。
 
  黄曲霉毒素B1是一种强致癌性的真菌毒素,食用黄曲霉毒素B1超标的食品,可能对肝脏造成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规定,黄曲霉毒素B1在花生及其制品中的最大限量值为20μg/kg。黄曲霉毒素B1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采购时未严格挑拣原料并进行相关检测,或原料的采收和储运条件控制不当导致产品受到黄曲霉霉菌污染、产毒。
 
  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12批次
 
  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12批次,涉及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问题,分别为上杭县蜀发发餐饮店的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9月23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上杭县蜀发发餐饮店的筷子(消毒日期为2022年9月23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上杭县万光涛餐饮店的筷子(消毒日期为2022年9月23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大肠菌群不合格;上杭县万光涛餐饮店的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9月23日),大肠菌群不合格;上杭县十二鱼小蛙餐饮店的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9月24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上杭县十二鱼小蛙餐饮店的筷子(消毒日期为2022年9月24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大肠菌群不合格;福鼎市雅泉餐厅的小白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9月27日),大肠菌群不合格;连江县蒋先森餐饮店的黑瓷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连江县蒋先森餐饮店的圆托盘(消毒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大肠菌群不合格;厦门市集美区黄希奇饮食店的汤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9月21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晋江市新塘飞仔快餐厅的菜盘(消毒日期为2022年8月24日),大肠菌群不合格;南安市溪美德庄火锅店的餐盘(消毒日期为2022年9月19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主要活性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的化学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得检出。消毒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用于清洗餐具的洗涤剂不符合标准;也可能是洗涤剂或消毒剂未彻底冲洗干净等。
 
  针对抽检不合格产品,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编辑:songjiajie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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