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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答复:食品安全抽检需不需要常态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7-11
核心提示:问 食品安全抽检需不需要常态化你好。食品安全是国家民生大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工作。但发现市场
问 食品安全抽检需不需要常态化

你好。食品安全是国家民生大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工作。但发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一个年度内食品安全抽样检查工作集中在一个时间段内完成,而不是在一个年度内常态化分散抽检。我想问的是,对于食品安全抽样检查,总局有û有要求要进行常态化抽样检验?有û有具体的法律依据要求?





一、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并依据有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不得免检。

二、食品抽检是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的重要技术支撑。依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15号)第三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监督指导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三、2022年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2年全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部署全国食品安全抽检任务,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当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和特点,均衡推进抽检工作。

回复部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

时间:2022-07-06



文章(文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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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ongjiajie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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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食品安全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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