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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员可否由技术或质量负责人担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9-21
核心提示:人员监督是一个带有管理职能的技术活动,监督员的确定是一种授权行为,代表管理层实施监督。监督员是有条件要求的,应由熟悉管理

人员监督是一个带有管理职能的技术活动监督员的确定是一种授权行为,代表管理层实施监督监督员是有条件要求的,应由熟悉管理体系要求熟悉检验检测目的、程序、方法和结果评价的人员施监督。要想达到人员监督效果,就应赋予监督员一定的职责和权限,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有权予以处置,比如,要求立即纠正、重复工作、中止工作、扣发报告等。对一些不适宜继续工作的人员,应有权提出调整工作的建议。

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可否担任监督员?这应从人员监督的内容和方式说起。

人员监督的目的是确保人员具备独立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对人员监督的内容,就应包含人员岗位所有工作要求。监督员还应根据受监督人员的基础有所选择,人员基础不同,监督过程监督内容会有区分的监督员应在适当分析的基础上作出相应的选择和设计。

至于监督方式,比如,现场观察,需要对实际操作进行察看,监督其对管理要求熟悉程度、标准的执行力以及对操作过程掌控力;记录核查,主要是监督其对标准的理解能力和对数据结果的处理能力;提问面谈,主要是当面问询和约谈,如何操作、为什么这样操作,了解其对工作的内容理解和执行情况;质量控制,通过质量控制,可了解掌握其数据结果的有效性

实际上,人员监督没有进行切实的现场观察,有些问题是解决不了的;实验记录几乎不可能不出错,没有进行切实的记录核查,出错会不断出现;面谈了解不认真仔细,也会存在理解上不深入甚至是错误等。

   基于对监督内容和监督方式的分析,监督员应清楚受监督人员所从事工作安排及进度,本部门人员监督比较合适。一般情况下,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不宜担任监督员。 
编辑:songjiajie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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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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