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京食药安办〔2014〕6号)

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京食药安办〔2014〕6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4-11 09:27:50  来源: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360
核心提示:按照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为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规范全市食品药品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工作,市食药安委办公室制定了《北京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并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发布单位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京食药安办〔2014〕6号
发布日期 2014-04-04 生效日期 2014-04-0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16-05-06
属性 规范性文件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bjda.gov.cn/publish/main/2/29/33/2014/20140410192636691846093/20140410192636691846093_.html?%0e%7e%34%c0%f6

本法规已废止,废止依据请查看: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2016年修订)》的通知


各区县食药安委,各食药安委成员单位:
 
  按照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为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规范全市食品药品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工作,市食药安委办公室制定了《北京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并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自2013年11月1日市、区食药安委正式履职以来所发生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符合本办法的应当依据《北京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请各区县食药安委、各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及时申报。
 
  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4月4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400)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066) 法规动态 (210)
法规解读 (2643) 其他法规 (508)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