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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相关配套文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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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6-04-19 08:10:08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1309
核心提示:为做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了相关配套文件,包括《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征求意见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签、说明书样稿(征求意见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稳定性研究要求(征求意见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生产企业现场核查要点及判断原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6-04-15 截止日期 2016-05-15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相关链接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解读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2016-07-01实施】

相关附件:

1.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征求意见稿)

2.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签、说明书样稿(征求意见稿)

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4.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稳定性研究要求(征求意见稿)

5.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生产企业现场核查要点及判断原则(征求意见稿)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3月7日发布,为做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了相关配套文件,包括《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征求意见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签、说明书样稿(征求意见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稳定性研究要求(征求意见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生产企业现场核查要点及判断原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6年5月1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一、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一司(邮编100053),并在信封上注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配套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liumy@cfda.gov.cn。
 
  三、通过传真将意见传至:010-63600357。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年4月15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注册申请 现场核查 定性 注册 注册管理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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