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国家法规草案 »国家林业局关于《罚没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管理和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罚没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管理和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6-11-08 09:12:31  来源:国家林业局  浏览次数:1506
核心提示:为了加强罚没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管理和处置,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陆生野生动物行政执法行为,我们起草了《 罚没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管理和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国家林业局
国家林业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6-11-07 截止日期 2016-12-06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为了加强罚没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管理和处置,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陆生野生动物行政执法行为,我们起草了《   罚没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管理和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中国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七区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邮编:100714)。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houling@forestry.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6日。
 
  国家林业局
 
  2016年11月7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行政执法 法人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4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8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