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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委办公室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关于开展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标委办农联[2017]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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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4-10 02:58:30  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1328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根据《国家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国家标准委和商务部共同组织拟定了《关于开展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发布单位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标委办农联[2017]32号
发布日期 2017-03-29 截止日期 2017-04-12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发展改革委产业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公安部治安局、农业部监管局、卫生计生委药政司、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科技标准司、各有关标准化技术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根据《国家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国家标准委和商务部共同组织拟定了《关于开展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征求贵单位意见,请于2017年4月12日前反馈修改意见。
 
  感谢大力支持。
 
  联系人:国家标准委农业食品部  段保同
 
  电  话:010-82262627        传真010-82262674
 
 
  国家标准委办公室                    商务部办公厅
 
  2017年3月29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指导意见 产品追溯体系 产品追溯 标准化工作 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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