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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关于修改〈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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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12-29 08:19:29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2328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规范和加强保健食品注册备案管理工作,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修改〈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为凝聚各界的智慧和力量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按照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的原则,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1月29日前。
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7-10-31 截止日期 2017-11-20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为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规范和加强保健食品注册备案管理工作,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修改〈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为凝聚各界的智慧和力量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按照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的原则,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1月29日前,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rendp@cfda.gov.cn。
 
  3.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邮编10005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并在信封上注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4.将意见和建议传真至:010-88330718。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7年12月29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备案管理 行政审批 保健食品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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