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委员的通知(穗府办函〔2014〕100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委员的通知(穗府办函〔2014〕100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7-31 03:50:15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483
核心提示:因人员变动和分工调整,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调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委员。
发布单位
广州市人民政府
广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穗府办函〔2014〕100号
发布日期 2014-07-22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gz.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zgov/s2812/201407/2708063.html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因人员变动和分工调整,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调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委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

  组织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二、调整后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委员名单

  主 任:陈建华 市长

  副主任:贡儿珍 副市长

  周亚伟 副市长

  委 员:赵南先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 灵 市政府副秘书长

  柯珠军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叶 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潘建国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旭东 市经贸委主任

  梁 滨 市公安局副局长

  梁少婷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 柳 市环保局局长

  汤锦华 市农业局局长

  陈怡霓 市卫生局局长

  危伟汉 市城管委主任

  张建华 市工商局局长

  张嘉红 市质监局副局长

  姚建明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林勇胜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巡视员

  吴明场 市法制办主任

  郑裕强 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姚建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林勇胜同志担任。

  该委员会今后如有调整,按照市府办公厅《关于清理市政府系统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穗府办〔2012〕20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7月22日

 地区: 广东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400)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066) 法规动态 (210)
法规解读 (2643) 其他法规 (508)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41 second(s), 11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