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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黔农办发〔2017〕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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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10-16 09:07:55  来源: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浏览次数:2601
核心提示:为切实推进贵州绿色农产品“泉涌”发展,彻底摸清我省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加快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进程和提升地域特色农产品发展水平,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工作。
发布单位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发布文号 黔农办发〔2017〕242号
发布日期 2017-10-11 生效日期 2017-10-1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qagri.gov.cn/xwzx/tzgg/201710/t20171012_2854926.html
各市(州)农委、畜牧(水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
 
  为切实推进贵州绿色农产品“泉涌”发展,彻底摸清我省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加快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进程和提升地域特色农产品发展水平,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的重要性、必要性
 
  6月1日,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贵州省绿色农产品“泉涌”工程工作方案(2017—2020年)》,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强生态原产地绿色农产品保护利用,加快品种品质品牌建设步伐,把贵州绿色农产品叫响、抓实、见效,让贵州绿色农产品走出山门、风行天下,为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作出新贡献。我省经农业部公告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48个,仅占全国2159个的2.22%;经国家质检总局公告保护的118个地理标志产品中有92个农产品;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的65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有54个农产品。这表明我省农业部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不仅与全国农业部门相比有差距,而且与省质监、工商部门比也有差距。各地农业部门必须正视这一情况,切实加大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登记保护的工作力度。2013-2014年,农业部部署开展了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工作,形成了《全国地域特色农产口普查备案名录》,其中收录了我省155个地域特色农产品(见附件1)。截至今年9月,我省经农业部登记的48个产品中,名录内农产品35个,名录外农产品13个,27.08%的登记产品是名录外农产品,且正在或即将申请登记保护的农产品中还有大量名录外农产品。这也说明我省农产品资源丰富,还有很多的农产品没有受到重视,未纳入我们保护的视野,这也是我们迫切要解决的问题。
 
  我省生态环境复杂多样,生物多样性优势突出,茶叶、辣椒、水果、马铃薯、中药材、蔬菜、生态畜牧业等特色产业优势明显,潜力巨大,我省多民族聚居,各种农耕文化传承悠久,为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现代化农业必然是品牌农业。而农产品地理标志正是发展特色农业和品牌农业的有力抓手,也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和引领贫困地区农户脱贫攻坚的重要突破点。
 
  二、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我省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工作
 
  (一)明确指导思想。全面了解和掌握我省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现状,对具有特定品质和人文历史传承的地域特色农产品进行有计划、有重点的登记保护,以推动地域特色优势农产品地理标志整体开发和农业区域经济全面发展。经普查确认的《贵州省地域特色农产品普查备案名录》,作为今后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业发展和品牌培育提升的重要依据。凡本次未纳入《贵州省地域特色农产品普查备案名录》的,原则上3年内不得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全省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是贯彻《贵州省绿色农产品“泉涌”工程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重要举措,各地农业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向当地政府做好汇报,组织制定工作措施,明确专人全力抓好落实。
 
  (三)全面普查,杜绝遗漏。各地要结辖区内的农业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开展全面细致的普查,做到全域覆盖,无遗漏。产品分类以全国地域特色农产品普查分类目录(试行)(见附件2)为参考。普查产品包括质监、工商部门已登记过的产品和尚未登记的产品。普查结果汇总表按照普查分类目录进行分类汇总和报送。
 
  (四)高标准,严要求。各地拟纳入《贵州省地域特色农产品普查备案名录》的农产品,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产品名称由地理区域名称和农产品通用名称(历史名称)构成;
 
  2.具有明确的生产区域范围;
 
  3.具有独特的产品品质特性;
 
  4.拥有一定的人文历史;
 
  5.具有较高的社会认知度;
 
  6.有较强劲的发展潜力和市场需求。
 
  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农产品不得纳入。
 
  (五)彻普查,抓重点。各地在普查过程中要切实抓住普查重点。一是农产品生产概况要明晰。要通过对本地区、本行业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基本特征的特色农产品资源数量、地域分布、产品类别、人文历史、生产规模、年产量、年产值等信息的调查,形成贵州省地域特色农产品概况表(见附件3),该表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位,每个县(市、区)单独填报,需经同级人民政府盖章确认。二是产品独特品质特性要精准。要通过对地域范围、品质特色、人文历史、消费认知和市场需求等方面的调查,形成贵州省地域特色农产品特性登录表(见附件4)。
 
  (六)高效率,准时报。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和时效性很强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客观、真实,充分尊重产品独特品质、地理环境优势和人文历史。普查工作以县为单位进行,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务必认真履行职能,切实做好本区域的普查工作。跨县域的农产品,由市州级农业部门负责组织进行普查。各县(市、区、特区)的普查材料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后,报市州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各市、州农牧部门于2017年11月17日前将汇总材料报送省农安站。普查资料需同时报送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附件3采用Excel格式,A3纸;附件4采用Word格式,A4纸1页,宋体,五号字。
 
  三、扎实推进普查结果的运用,努力开创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省农委将及时做好各地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的汇总和分析工作,区别情况,分类处理。一是对农业部已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指导做好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标志使用、产业开发、品牌创建等工作。二是对已纳入《全国地域特色农产品普查备案名录》的155个农产品直接纳入《贵州省地域特色农产品普查备案名录》。三是对未纳入《全国地域特色农产品普查备案名录》的农产品,按照相关规定经农业部有关部门同意后组织专家审定,并纳入《贵州省地域特色农产品普查备案名录》,报农业部备案,作为今后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的依据。
 
  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资源普查工作,在普查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加强沟通和联系。
 
  联系人:省农安站邹学毅电话:0851-85288344
 
  杨霞电话:0851-85285859
 
  邮箱:sncpjgz@163.com
 
     附件:1.全国地域特色农产品普查备案名录(贵州)附件1.docx
 
  2.全国地域特色农产品普查分类目录(试行)附件2.docx
 
  3.贵州省地域特色农产品概况表附件3.docx
 
  4.贵州省地域特色农产品产品特性登记录附件4.docx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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