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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领导临时分工的通知(琼府办〔2014〕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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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7-16 02:22:21  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103
核心提示:根据省政府领导人事变动,现将省政府领导临时分工情况通知。
发布单位
海南省人民政府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琼府办〔2014〕94号
发布日期 2014-07-14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xxgk.hainan.gov.cn/hi/HI0101/201407/t20140715_1323441.htm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领导人事变动,现将省政府领导临时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蒋定之省长: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宏观经济、重点项目、能源等工作;

  李国梁副省长: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商务、招商引资、对外合作交流、外事侨务、工商、安全生产、物价、开发区规划与建设、洋浦开发区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外事侨务办、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全监管局、省物价局、洋浦管委会、省贸促会、省盐务局工作;

  联系省工商联(总商会)、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南海事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地震局、商务部驻海南特派员办事处、省烟草专卖局、海南电网公司工作。

  王路副省长:负责教育、文化、城乡规划与建设、科技、统计、政务服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教育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省统计局、省人防办、省地方志办公室、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省档案局工作;

  联系省科协、海口海关、海口边检总站、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工作。

  陈志荣副省长:负责农业、农村、民族宗教、水务、林业、农垦和防汛、防风、防旱、抢险救灾、税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农业厅、省民宗委、省水务厅、省林业厅、省农垦总局(农垦总公司)、省地税局、省粮食局、省农业科学院、省供销合作联社、省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联系省国税局、国家林业局驻海口专员办、省气象局工作。

  何西庆副省长:负责旅游、司法、国家安全、民政、国土、环保与核安全、扶贫、群众团体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旅游委、省司法厅、省国家安全厅、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扶贫办、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管委会、省法制办、省台办、省地质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

  联系驻琼部队、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侨联、省社科联、省台联、省残联、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工作。

  陆俊华副省长: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和计划生育、交通、海洋渔业、国资、海防口岸、金融、应急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计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海洋渔业厅、省国资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海防与口岸办、省政府金融办、省应急办、省政府民航办、省红十字会、省跨海工程办(省铁路办)、省发展控股公司、海南银行(筹)、省农信联社工作;

  联系财政部驻海南专员办、省邮政管理局、民航海南安全监督管理局、民航中南空管局海南分局、人行海口中心支行、银监会海南监管局、证监会海南监管局、保监会海南监管局、金融机构在琼分支机构工作。

  陆志远省长助理:主持省旅游委全面工作。

  李富林省长助理:分管、主持省公安厅全面工作。

  胡光辉秘书长:协助蒋定之省长工作,负责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事项,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协助何西庆副省长分管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

  分管、主持省政府办公厅全面工作;分管省信访局、省政府驻京办、省政府驻穗办、省接待办、中国南海研究院工作;

  联系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工作。

  副省长,省长助理、省政府秘书长除上述分工外,均应负责省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政府领导分工实行缺位代理制度。前位省政府领导出省执行公务或休假期间,其工作由后一位的省政府领导代理,如后一位的省政府领导也缺位,则顺延后一位的省政府领导代理,依此类推形成工作循环。缺位代理应做好交接并认真负责代理期的工作。????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7月14日

 地区: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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