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严重失信行为惩戒制度》的通知(冀食药监稽〔2016〕167号)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严重失信行为惩戒制度》的通知(冀食药监稽〔2016〕167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6-12-14 09:35:00  来源: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311
核心提示: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6〕44号)要求,加快推进我省食品药品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省局研究制定了《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严重失信行为惩戒制度》,并通过了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的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登记号为:JFS-2016-49007)。
发布单位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冀食药监稽〔2016〕167号
发布日期 2016-12-08 生效日期 2017-01-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21-12-31
属性 规范性文件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hebfda.gov.cn/CL0225/58863.html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有关处室: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6〕44号)要求,加快推进我省食品药品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省局研究制定了《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严重失信行为惩戒制度》,并通过了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的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登记号为:JFS-2016-49007)。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8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358)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39742) 法规动态 (210)
法规解读 (2623) 其他法规 (50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2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