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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卫生局关于整治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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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4-25 04:43:29  来源:中共通榆县委 通榆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142
核心提示:为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加大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力度,按照县建设平安通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县中小学校进行校园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针对我县学校食堂卫生及食品卫生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县卫生局决定在全县学校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食堂卫生及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发布单位
通榆县卫生局
通榆县卫生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07-04-01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为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加大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力度,按照县建设平安通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县中小学校进行校园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针对我县学校食堂卫生及食品卫生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县卫生局决定在全县学校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食堂卫生及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针对学校师生及周边群众反映强烈的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取缔校园及周边食品制假窝点及无证摊点,进一步落实校园及周边食品摊点日常巡查制和责任制,提高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促进平安校园建设。

  三、整治内容

  (一)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检查是否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食堂管理制度及责任制落实、学校食堂是否对外承包等情况,重点对食物原料的来源、进货渠道及索证验收、从业人员健康持证及个人卫生知识、加工环境、食堂餐饮具清洗和消毒、防护措施等进行监督检查。

  (二)加强对学校内部及周边食品商店的检查。检查是否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来源、进货渠道和进货台帐记录;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食品、有害有毒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等问题。

  (三)加强对学校周边餐饮摊点的检查。检查是否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加工经营情况和原料来源、进货渠道,以及是否存在用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等原料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具体内容:

  1、检查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各中小学校是否建立了食品卫生工作责任制,是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食品卫生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是否是第一责任人,是否做到亲自过问、亲自抓。

  2、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各中小学校是否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管理人员是否对厨房、餐饮用具消毒间、食品原料和调料的采购贮存、冷藏设施、切配烹调食品的设备及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等各个环节进行经常性检查,监督和确保各项规范和制度的完善和执行、确保食堂的所有操作区域及食品制作过程的卫生。

  3、检查学校食品进货情况。一是各中小学校是否选择和采购持有卫生许可证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及原辅料;二是是否向供货方索取了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三是是否采取措施,防止运输过程污染,保证食品新鲜和卫生。

  4、检查学校食品贮存管理情况。各中小学校在贮存食品时是否采取措施,注意防虫、防霉、防蝇、防止再次污染。贮存仓库是否干燥通风,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5、检查食品加工环境卫生安全情况。一是操作流程是否按照“生进熟出”的原则进行,避免交叉污染;二是是否保持厨房清洁卫生;三是所有餐饮具及各种用具是否使用前洗净消毒,贮存在专用保洁柜中。

  6、检查从业人员准入情况。一是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严禁无证及体检不合格人员上岗作业;二是督促从业人员经常性地学习卫生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卫生习惯。

  7、对校园周边流动摊点进行整治。重点对学校中午放学、下午放学和晚自习期间流动摊点进行监管,坚决取缔无证摊点。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10日)。结合实际,卫生局组织人员深入宣传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营造整治活动的强大声势。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4月11日-20日)。卫生局组织力量开展调查摸底,查清学校周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一是摸清辖区内学校的数量、分布情况及学生数;二是查清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的数量、经营类别;三是查清经营户的食品进货渠道;四是查清经营户的食品安全管理状况。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4月21日-5月20日)。按照方案要求,集中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立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各项监管措施落实。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卫生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邓    文(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刘振毅(县卫生局疾控监督科科长)

  房德秀(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  员:付    成(县卫生监督所食品监督一科科长)

  曲国维(县卫生监督所食品监督二科科长)

  田富波(县卫生监督所食品监督一科副科长)

  苏红宇(县卫生监督所食品监督二科副科长)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卫生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发挥职能作用,把校园及周边食品的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今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结合实际搞好整治行动。

  (二)加强宣传,营造气氛。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让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人心。

  (三)加强督查,取得实效。为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抓深、抓实、抓出成效,卫生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单位应认真做好检查工作,及时分析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二○○七年四月一日

 地区: 吉林 
 标签: 工作方案 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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