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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内农牧医发〔2018〕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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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3-28 01:57:3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浏览次数:1762
核心提示:为全面落实自治区农牧业厅2018年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计划之一的“2018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追溯管理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残留监控工作,提高我区兽药质量,促进养殖环节科学规范合理用药,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根据农业部《2018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农医发〔2018〕3号)和《2018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农医发〔2018〕2号)要求,我厅制定了《2018年全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和《2018年全区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现
发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发布文号 内农牧医发〔2018〕67号
发布日期 2018-03-22 生效日期 2018-03-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nmagri.gov.cn/zxq/xztz/738272.shtml 
 附件: 1.2018年全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doc
    2. 2018年全区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doc
    附件2附表1.xls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农牧业局: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农牧业厅2018年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计划之一的“2018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追溯管理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残留监控工作,提高我区兽药质量,促进养殖环节科学规范合理用药,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根据农业部《2018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农医发〔2018〕3号)和《2018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农医发〔2018〕2号)要求,我厅制定了《2018年全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和《2018年全区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1.2018年全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doc
 
    2. 2018年全区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doc
 
    附件2附表1.xls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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