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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关于支持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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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7-16 01:55:47  来源:质检总局  浏览次数:1591
核心提示: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跨境电商综试区”)是应对全球贸易发展新变化,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载体。跨境电商综试区的建设,有利于推动“网上丝绸之路”建设,对探索建立国际化、法治化跨境电子商务规则体系和新型监管服务体系,促进跨境电子商务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的有关部署,提出支持跨境电商综试区先行先试等支持意见。
发布单位
质检总局
质检总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jgfl/tgyws/201507/t20150716_445069.htm
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跨境电商综试区”)是应对全球贸易发展新变化,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载体。跨境电商综试区的建设,有利于推动“网上丝绸之路”建设,对探索建立国际化、法治化跨境电子商务规则体系和新型监管服务体系,促进跨境电子商务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的有关部署,提出以下支持意见。 

一、支持跨境电商综试区先行先试 

1. 鼓励制度创新和探索。鼓励探索、大胆尝试,着力解决现行检验检疫监管制度与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不适应、不协同问题,通过理念创新、管理创新,建立一套科学可行、符合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需求的检验检疫监管服务机制。 

2. 进一步下放事权。 

授权浙江检验检疫局按照《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发挥检验检疫职能作用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国质检通〔2015〕202号)、《质检总局动植司关于推广复制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质检动函〔2015〕127号)等规定办理进境食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许可审批,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通过实施进口注册源头监管,以及实现电商企业和电商平台与进口食品境外企业注册系统自动校验,便利口岸快速验放。简化向中国输出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免办流程,由浙江检验检疫局根据相关规定承担技术评审,注册评审结果报认监委审核后批准。 

3. 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诚信管理,在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信用数据库的同时,加大电商企业的信用等级互认,并将其与分类监管相结合,给予诚信企业检验检疫通关便利。 

4. 实施更加便利的通关一体化。根据《长江经济带检验检疫一体化建设方案》要求,全面实现跨境电子商务产品在口岸与跨境电商综试区之间的进口直通、出口直放,由跨境电商综试区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监管。 

二、支持新型监管体系构建 

5. 确立进出口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模式。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产品实施“前期备案、提前监管、后期跟踪、质量监控”的监管模式,进口产品实施“提前申报备案、入区集中检疫、出区分批核销、质量安全追溯”的监管模式。探索将低风险生物制品纳入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管模式。进一步总结完善现行进出口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6. 建立两个清单管理制度。建立进出口跨境电子商务负面清单和进口跨境电子商务重点商品和重点项目监管清单管理制度。负面清单按《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发挥检验检疫职能作用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国质检通〔2015〕202号)规定执行,除总局统一制定的重点商品和重点项目监管清单外,其他重点商品和重点项目监管清单由跨境电商综试区所在地检验检疫局机构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发布,动态调整。 

7.支持开展电商规范认证。加强跨境电商综试区内电商企业的认证规范工作,推动第三方认证机构在跨境电商综试区内开展《良好电子商务规范》认证试点。 

8. 支持线上“单一窗口”建设。支持“单一窗口”平台的建设。积极推进与海关的“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加快跨境电商检验检疫监管系统建设,建立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形成监管部门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管理模式,实现全流程通关无纸化,进一步降低通关成本。 

三、支持线下“综合园区”建设 

9. 支持杭州综合保税区建设。支持杭州将出口加工区升格为综合保税区,进一步整合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丰富综合保税区内跨境电子商务贸易方式,支持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全流程的优化和升级。 

10. 支持跨境电商综试区开展指定口岸建设。全力支持杭州申报进口肉类、冰鲜水产品等指定口岸,支持杭州空港口岸建设进境水果指定口岸,进一步扩大相关跨境电子商务产品的进口种类。指导进口水果、肉类、冰鲜水产品指定口岸相配套的储存、运输、冷链及必要的检验检疫基础设施建设。 

11.支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浙江检验检疫局要建立产品质量风险信息采集机制、风险评估分析机制、风险预警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监控机制,充分应用二维码、条形码等手段,实现跨境电子商务产品“源头可溯、去向可查、风险可控、责任可究”,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四、积极参与跨境电商规则研究和加强国际间合作交流 

12. 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目标市场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充分发挥检验检疫技术、人才、信息等优势,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收集、分析和研究。依托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及时发布、解读跨境电商主要产品目标市场的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利用WTO/TBT-SPS例会,完善双边、多边磋商机制,畅通对外交涉渠道,提高技术性贸易措施透明度。支持探索海外仓等贸易主体建设,规避技术性贸易措施风险,减少国际贸易摩擦。 

13. 积极参与跨境电子商务政策法规创新研究。积极推动电子商务立法。积极参与跨境电子商务政策法规和国际规则的研究制订,加强与国际跨境电子商务监管部门的合作交流,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共同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国际通用规则。 

14. 支持跨境消费纠纷解决机制的探索。支持跨境电商综试区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纠纷仲裁机构及相应程序,在尊重消费者选择权的同时,形成一套通用的跨境电子商务纠纷处置模式。探索建立对海外电商企业的质量安全预警通报机制和追责机制。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产品售后服务机制,建立维权渠道,强化电商平台和经营者的责任主体意识,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重大消费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各监管部门联合执法,健全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的退出机制和惩戒制度。 

五、加强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的检验检疫能力保障 

15.强化人力资源配置。浙江检验检疫局要按照“瘦上强下、抽肥补缺”原则,加大内部挖潜力度,重点支持,加大对跨境电商综试区人力资源配置的调配力度,支持改革创新,以适应新型贸易业态的快速发展需要。加大对跨境电商综试区检验检疫机构人力资源配置的扶持力度,支持改革创新,大胆突破和拓宽用人、选人机制,以适应新型贸易业态的快速发展需要。 

16. 强化检验检疫技术保障能力。支持跨境电商综试区内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初筛实验室建设,保证口岸安全及生态安全。在技术装备上给予倾斜,提高检验检疫技术保障能力。在安排预算经费、基础设施建设上给予跨境电商综试区检验检疫机构支持。 

      质检总局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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