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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7年版《协调制度》修订目录中文版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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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4-24 04:31:34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1046
核心提示:《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以下简称《协调制度》)是我国制订及实施进出口税则、贸易管制、统计以及其他各项进出口管理措施的基础目录。为适应国际贸易的发展,世界海关组织发布2017年版《协调制度》修订目录,将于2017年1月1日生效。为履行《协调制度公约》缔约方的义务,保证新版《协调制度》在我国的有效实施,现发布2017年版《协调制度》修订目录中文稿(详见附件),供有关部门及单位使用。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48号
发布日期 2016-09-01 生效日期 2016-09-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以下简称《协调制度》)是我国制订及实施进出口税则、贸易管制、统计以及其他各项进出口管理措施的基础目录。为适应国际贸易的发展,世界海关组织发布2017年版《协调制度》修订目录,将于2017年1月1日生效。为履行《协调制度公约》缔约方的义务,保证新版《协调制度》在我国的有效实施,现发布2017年版《协调制度》修订目录中文稿(详见附件),供有关部门及单位使用。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6年9月1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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