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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药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纵深推进的通知(吕食药监〔2015〕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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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6-26 09:23:31  来源: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75
核心提示:根据6月3日市委召开的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市局研究决定开展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药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延伸至2015年底,为进一步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吕食药监〔2015〕69号
发布日期 2015-06-04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llfda.gov.cn/aspcms/news/2015-6-4/3212.html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6月3日市委召开的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市局研究决定开展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药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延伸至2015年底,为进一步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性。专项整治延伸推进是省委、市委针对前一阶段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决定开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开展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药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全系统贯彻省委、市委这一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务必请各县(市、区)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立即行动,组织必要的监管力量投入到这一专项整治工作来。
 
  二、采取有力举措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各县(市、区)局要严格按照吕食药监〔2015〕25号和吕食药监〔2015〕26号文件精神,扎扎实实开展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药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及面粉、大桶饮用水的整治。在整治过程中,既要注重取缔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药品行为,取缔“黑窝点”、“黑加工”、“黑作坊”,也要加强对持证企业的监管;既要注重解决突出问题,也要重视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既要注重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也要重视对涉嫌犯罪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既要注重整治工作实效,也要重视宣传发动,切实做到执法到位,查处到位。
 
  三、严格执纪问责。前一阶段的专项整治,总体上讲,各县(市、区)局的专项整治措施得力,成效明显,但个别县(市、区)局存在被动应付、有案不查、执法不严、虚报数据的问题。在此,市局给予不点名警示。下一阶段专项整治中,市局将组织市纪检委驻局纪检监察人员专门对各县(市、区)局执法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的问题将采取个别约谈、警示等措施,问题严重的向当地政府提出处理建议。
 
  四、及时报送相关整治资料。各县(市、区)局要继续按照前一阶段专项整治的安排部署,从6月3日开始,每周四上午12:00前,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报表报送市局相对应业务科室。市局相关科室每周五上午汇总后报省局相对应处室、市局“活动办”和市局办公室。
 
  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4日
 地区: 山西 
 标签: 专项整治 假冒伪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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