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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现阶段餐饮服务食品现制现售许可工作的通知(沪食药监餐饮〔2016〕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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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6-01-13 08:26:07  来源: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445
核心提示:《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现制现售许可管理试行办法》(沪食药监法〔2014〕818号)正在修订过程中,为做好现阶段本市餐饮服务食品现制现售许可工作,现发布关于做好现阶段餐饮服务食品现制现售许可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沪食药监餐饮〔2016〕20号
发布日期 2016-01-11 生效日期 2016-01-1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规范性文件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shfda.gov.cn/gb/node2/yjj/xxgk/zfxxgk/zxxxgk/sp/u1ai48133.html
各市场监管局、市局认证审评中心:
 
  《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现制现售许可管理试行办法》(沪食药监法〔2014〕818号)正在修订过程中,为做好现阶段本市餐饮服务食品现制现售许可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餐饮服务食品现制现售许可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市食药监局《关于贯彻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的通知》(沪食药监食流〔2015〕665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餐饮服务食品现制现售许可具体条件应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即食食品现制现售卫生规范》(DB31/2027-2014)有关要求。
 
  特此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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