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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及审查员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许可中心[2013]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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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4-12 11:42:37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浏览次数:6373
核心提示:为了加强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及审查员教师管理J,NU进一 步规范培训、考核与注册等工作,根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文件要求,我中心制定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及审查员教师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发布单位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
发布文号 许可中心[2013]49号
发布日期 2013-03-25 生效日期 2013-03-2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spscjgs.aqsiq.gov.cn/xksc/zc/201304/t20130407_351075.htm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了加强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及审查员教师管理J,NU进一 步规范培训、考核与注册等工作,根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文件要求,我中心制定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及审查员教师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及审查员教师管理办法.doc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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