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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征求拟批准湖北海棠叶等新食品原料意见的函(国卫办食品函〔2014〕7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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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9-04 04:26:00  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浏览次数:1632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经审查,拟批准湖北海棠叶、竹叶黄酮、产丙酸丙酸杆菌、燕麦β-葡聚糖、叶黄素等5种物质为新食品原料。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
发布单位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发布文号 国卫办食品函〔2014〕773号
发布日期 2014-08-25 截止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经审查,拟批准湖北海棠叶、竹叶黄酮、产丙酸丙酸杆菌、燕麦β-葡聚糖、叶黄素等5种物质为新食品原料。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
 
  传真:010-84088654
 
  邮箱:zhangxx3961@sohu.com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年8月25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新食品原料 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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