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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服务工作满意度评价办法(试行)》和《无公害农产品获证单位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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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11-06 04:07:31  来源: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浏览次数:3062
核心提示: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总体安排,为进一步健全工作推进的长效机制,推动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制定了《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服务工作满意度评价办法(试行)》和《 无公害农产品获证单位诚信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单位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4-10-2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总体安排,为进一步健全工作推进的长效机制,推动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制定了《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服务工作满意度评价办法(试行)》和《   无公害农产品获证单位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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