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集团公司及其分公司申办食品生产许可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5〕91号)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集团公司及其分公司申办食品生产许可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5〕91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2-17 11:10:08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浏览次数:6002
核心提示:集团公司可以和所属的分公司(包括具有法人资格和非法人资格,下同)一起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集团公司所属的分公司也可以单独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
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5〕91号
发布日期 2015-02-16 生效日期 2015-02-1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复函批复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集团公司及其分公司申办食品生产许可有关问题的请示》(鲁食药监食生〔2014〕223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集团公司可以和所属的分公司(包括具有法人资格和非法人资格,下同)一起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集团公司所属的分公司也可以单独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5年2月16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396)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003) 法规动态 (86)
法规解读 (2640) 其他法规 (506)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1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