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站长
首 页 食品资讯 政策法规 生产技术 质量管理 检验技术 仪器设备 食品标准 资料中心 科技文献 食品图库
食品人才 食品安全 食品课堂 专业英语 食品专题 食品网刊 食品网址 食品百科 食品书店 个人空间 食品论坛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 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
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
 
食品伙伴网 (2007-11-26) 入论坛 
  (2007年9月1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38号公布,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使用,维护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储存、使用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医疗机构,是指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
    对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按照医院类和非医院类进行监督管理。医院类医疗机构包括各类医院、妇幼保健院和规模较大的卫生院。规模较大的卫生院的具体标准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四条  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和合理的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的监督管理。
    卫生行政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有关事项的监督管理。
    工商、价格、质量技术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等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使用负全面责任。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其规模和管理需要,设置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组织或者配备管理人员,建立管理制度,明确并落实职责。
第二章  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与储存
    第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制度,对相关证明文件进行查验:
    (一)从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首次采购药品、医疗器械的,应当查验《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或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
    (二)从药品批发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首次采购药品、医疗器械的,应当查验《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或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
    (三)采购进口药品,应当查验药品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和进口检验质量报告书;采购进口医疗器械,应当查验医疗器械进口注册证书,有进口质量检验要求的,应当同时查验进口检验质量报告书。
    第八条  医疗机构对购进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应当逐批进行验收,并作记录。
    医疗机构接受捐助、赠送药品和医疗器械,从其他医疗机构调入急救需要药品和医疗器械,或者从药品零售企业直接购进急救需要药品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进行验收,并作记录。
    第九条  药品验收记录应当包括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进价格、购货日期、验收日期、验收结论等内容。
    医疗器械验收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进价格、购货日期、验收日期、验收结论等内容;有灭菌批号、有效期的,应当记录灭菌批号、有效期;医疗仪器、设备的验收记录还应当包括相关配置和技术性指标。
    验收记录由验收人员签字或者盖章后,归档保存。验收记录以及相关凭证应当至少保存3年;有产品有效期的,应当保存至超过产品有效期1年。
共6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作者:
  文章来源:
Tag: 医疗 药品 器械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文章搜索
热点文章
·食品安全法(草案)
·食品卫生通则
·食品保质期的新规定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
·生活饮用水生活卫生标准和饮用水
·食品企业卫生审查标准 (饮料厂良
·食品添加剂管理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
·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饭店(餐厅)卫生标准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分
·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卫生部召开《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
·生活饮用水消毒卫生安全评价规范
·食品安全法(日本)
·关于做好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QS
·什么是免检?
·国内外禁用和限用农药概况
·乳与乳制品卫生管理办法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
·卫生部公布的食品添加剂的新增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5年
 相关文章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国家食
·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质检总局第95号令《进口医疗器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局令第
·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
·《真菌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
·卫生部关于印发《2005年卫生工
质检总局 农业部联合发文:关
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
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工作管理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
昆山市畜禽养殖管理暂行办法
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国家质
河北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
关于印发中药注册管理补充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
齐齐哈尔市酒类管理条例(2007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
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
农药登记资料规定(农业部令第
关于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
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农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
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重庆
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2007~2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国家食
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
全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利用规
河北省渔业条例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