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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食品安全办转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继续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通知 (赣食安办特食〔201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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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7-16 05:27:35  来源: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2940
核心提示: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江西省食品安全办转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继续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通知,将《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继续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18〕7号)转发,并提出以下要求。
发布单位
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赣食安办特食〔2018〕2号
发布日期 2018-07-13 生效日期 2018-07-1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食品安全办,省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商务厅、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网信办,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现将《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继续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18〕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国务院食安办的工作要求,整治工作将延长至2018年底结束。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要继续保留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整治办公室的机构和人员至年底。各地要定期召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或联络员会议,互通信息、掌握动态、督查督办,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二、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与整治办公室的沟通对接,建立健全相关问题线索排查、线索移送等协作机制。各部门要注重标本兼治,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认真进行分析整改,及时建立完善防范制度。对专项整治中处理的典型案例,要及时公布涉案企业或个人,通过对案情进行深入分析、全面曝光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实现查处一案、管住一片的综合效果。
    三、进一步强化信息报送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汇总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并于每个月3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办公室。通信管理部门负责提供配合处置相关违法违规网站(APP)家数。公安部门负责提供侦破有关案件起数和抓获犯罪嫌疑人人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提供对进口食品保健食品检验检疫批次,检出不合格批次;梳理进口食品保健食品备案标签个数,废止个数。工商部门负责提供监测各类食品保健食品广告条次责令停播条次,查办案件件数,罚没金额。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提供撤销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个数。广电部门负责提供监听监看审读相关广告条次,查处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频率频道个数和违法违规广告条次。网信部门负责提供监看相关网站个数,查处违法违规网站件次,处置违法违规网站个数。
    各地食安办负责汇总辖区内上月整治工作信息,并于每月3日前向省专项整治办公室报送,模板参见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文件的附件,并附1个以上可以公开的典型案例。重要信息和重大案件查处情况要随时报送。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和各有关部门整治工作总结于2019年1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省食品安全办。
    报送电子版材料发送至372106400@qq.com,书面材料传真至0791-88158063。
    江西省食品安全办
    2018年7月13日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继续做好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通知
    食安办〔201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安全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安全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国家网信办:
    2017年7月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等9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7〕20号)要求,积极推进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更好净化消费环境,现将整治工作延至2018年底,分为持续推进(6—8月)、抽查检查(9—10月)、总结评议(11月)三个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前期整治工作基础上,及时对实施方案作相应调整,确保各项任务要求予以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整治重点。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反复出现的问题。要严厉查处虚假标识标签和虚假广告,以及以健康养生讲座、专家热线等形式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重点治理利用网络、会议、电视、广播、电话和报刊等方式违法违规营销问题。要加大对第三方平台的监管力度,督促第三方平台经营者严格落实审查、登记、检查、报告等管理责任。要加大对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功效产品的抽样检验,及时依法核查处置。要认真梳理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研究探索建立综合治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长效机制。要加大信用监管,探索完善失信企业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推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强化案件查办。要全面畅通信息收集渠道,提升案件线索发现能力。要集中力量查办案件,做到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到位,着力查处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严格依法处罚到人。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涉案食品并依法处置,监督企业依法停止销售、及时召回,防止再次流入市场。要追溯涉案食品生产源头,查清销售流向,涉及其他地区要及时通报,进行全链条打击。要加强案件督查协办、区域执法协作和部门联合行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构成犯罪的大要案件,要强化专案攻坚,全环节查明犯罪事实,坚决摧毁犯罪全链条,必要时由上级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挂牌督办。
    三、深化宣传引导。要将信息公开与整治各项工作同筹划、同部署、同推进,检查、抽检、处罚、案件等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要组织编写通俗易懂的科普材料,广泛深入开展科普宣传。要充分发挥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力量,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和消费者组织的作用,增强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
    各地要加大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每月5日前向全国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月整治工作信息(模板见附件),并附3个以上可以公开的典型案例。重要信息和重大案件查处情况要随时报送。各省(区、市)和各有关部门整治工作总结于2019年1月10日前报送国务院食品安全办。
    报送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huanxiangzhengzhi@cfda.gov.cn,书面材料传真至010-88330408。
    附件:××省(区、市)×月整治工作信息(模板)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
    2018年6月27日
    附件
    ××省(区、市)×月整治工作信息(模板)
    一、整治工作进展
    (一)基本情况(统计行政区域内整治工作开始以来的相关数据信息,按自然月统计更新)。
    截至2018年×月,××省(区、市)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中,共检查生产经营主体×家次,责令整改×家,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件,涉案货值×元,罚没金额×元,暂停销售×家,责令停产停业×家,吊销证照×家。查处案件中已公开×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配合处置相关违法违规网站(APP)×家。
    公安机关共侦破有关案件×起,抓获犯罪嫌疑人×名。
    商务部门……
    海关对进口食品保健食品检验检疫×批次,检出×批次不合格;梳理进口食品保健食品备案标签×个,废止×个。
    市场监管部门监测各类食品保健食品广告×条次,责令停播×条次,查办案件×件,罚没金额×元。撤销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个。广电部门监听监看审读相关广告×条次,查处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个频率频道和×条次违法违规广告。
    网信部门监看相关网站×个,查处违法违规网站×件次,处置违法违规网站×个。
    ……
    (二)有关部门整治工作进展与成效。
    ……
    (三)行政区域基层整治工作进展与成效。
    ……
    二、案件查办和公开情况
    (一)有关部门案件查办和公开情况。
    ……
    (二)行政区域基层案件查办和公开情况。
    ……
    (三)典型案件。
    1.案件标题(写成“主办地区+破获+当事人+违法行为+案”,或者“当事人+违法行为+案”)。
    (1)基本案情。
    (2)查处结果。
    (3)公开方式。
    本案已于×年×月×日在××公开。
    2.……
    ……
    三、宣传引导做法和成效
    (一)有关部门宣传引导做法和成效(宣传素材等请附附件提供)。
    ……
    (二)行政区域基层宣传引导做法和成效(宣传素材等请附附件提供)。
    ……
    四、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一)有关部门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相关文件请附附件提供)。
    ……
    (二)行政区域基层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相关文件请附附件提供)。
    ……
    五、发现的主要问题与意见建议
    ……
    六、其他工作进展
    ……
    备注:1.信息要主题鲜明,内容应包括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各有关部门的整治进展、工作成效、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等,要侧重呈现基层整治工作情况。
    2.信息内容要聚焦整治重点,要充分体现如何解决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重点问题、突出问题和反复出现问题等内容。
    3.信息编制要实事求是,篇幅简短精炼、直截了当,文字简明扼要、详略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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