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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质监局关于印发《其他食品(大豆肽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津质技监局食监〔2013〕5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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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11-01 01:27:13  来源: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浏览次数:2596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监管体系,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质量,严格准入标准,天津市质监局组织制定了《其他食品(大豆肽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其他食品(大豆肽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自2013年11月25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发布单位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津质技监局食监〔2013〕545号
发布日期 2013-10-25 生效日期 2013-11-2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18-11-24
属性 规范性文件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tjjj.gov.cn/html/tztg/tztg2/16455.html
   各区县质监局、新区食药局、审查中心及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监管体系,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质量,严格准入标准,市局组织制定了《    其他食品(大豆肽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细则自2013年11月25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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