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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新政发〔2013〕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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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8-06 01:59:34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4969
核心提示: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新政发〔2013〕47号),经组织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决定: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87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23项,调整行政许可事项48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6项。
发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新政发〔2013〕72号
发布日期 2013-07-24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xinjiang.gov.cn/xxgk/gwgb/zfwj/2013/222704.htm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新政发〔2013〕47号),经组织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决定: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87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23项,调整行政许可事项48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6项。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有关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和调整后的落实与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督、管理和服务;要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减少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要严格规范程序,创新工作方式,健全监督机制,增强工作责任,提高管理效能。

  二、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施机关应当将实施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管理相对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未经公示的,不得实施。

  三、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涉及收费的,须经财政、发展和改革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并由收费机关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接受监督。

  附件:1.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23项)

  2.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48项)

  3.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6项)

  2013年7月24日

  附件1:

  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23项)

  (一)财政厅(1项)

  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投资者提前收回投资审批

  (二)农业厅(8项)

  1.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2.蚕一代杂交种出口许可证

  3.权限内国家二级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的审批

  4.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

  5.食用菌菌种检验员考核

  6.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考核

  7.权限内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农业厅麦类检疫工作站)

  8.权限内植物产地检疫(农业厅麦类检疫工作站)

  (三)环境保护厅(4项)

  1.贮存放射性废物和废放射源登记

  2.回收利用放射性污染废旧物件、材料的去污处理审批

  3.放射防护设施使用审批

  4.转让放射性同位素,销售和使用Ⅰ类放射源和射线装置以外的单位的许可

  (四)广播电影电视局(4项)

  1.举办区域性广播电视节目交易、交流活动的审批

  2.进口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审核

  3.设立变更终止电影制片单位的审核

  4.小功率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

  (五)地税局(5项)

  1.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

  2.拆本使用发票的审批

  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的审批

  4.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的审批

  5.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年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下企业)

  (六)质量技术监督局(1项)

  1.权限内棉花收购加工单位质量保证资格认定

  附件2:

  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48项)

  一、暂缓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3项)

  (一)畜牧厅(1项)

  1.权限内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者出口国际公约所限制进出口的野生植物的审核

  (二)商务厅(2项)

  1.“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并入“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并入后一并暂缓实施)

  二、下放实施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21项)

  (一)民委(宗教局)(1项)

  1.权限内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新建建筑物、设立商业服务网点、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的审批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或县级人民政府民宗部门

  (二)畜牧厅(3项)

  1.权限内临时占用草原审批

  下放后实施机关: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部门

  2.权限内核发牧草种子生产许可证

  下放后实施机关: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部门

  3.权限内核发牧草种子经营许可证

  下放后实施机关: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部门

  (三)林业厅(6项)

  1.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审批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人民政府林业部门

  2.权限内进入林业系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审批

  下放后实施机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3.木材运输证(出疆)的核发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自治区国有林管理局

  4.权限内产地植物检疫,变更名称为“权限内植物和植物产品的产地检疫”

  下放后实施机关:县级林业植物检疫机构

  5.外省区调入必须经过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的审批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林业植物检疫机构

  6.权限内调运(省际间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的检疫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和县级林业植物检疫机构

  (四)环境保护厅(2项)

  1.权限内核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经营许可证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人民政府环保部门

  2.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登记证核发,变更名称为:“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

  下放权限范围:销售、使用Ⅳ、Ⅴ类放射源和Ⅲ类射线装置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人民政府环保部门

  (五)地税局(3项)

  1.印花税票代售许可

  下放后实施机关:县级人民政府地方税务部门

  2.到临时经营地申请领购发票的审核

  下放后实施机关:县级人民政府地方税务部门

  3.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

  下放后实施机关:县级人民政府地方税务部门

  (六)质量技术监督局(2项)

  1.修理计量器具许可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下放权限范围:

  (1)国家大型发电公司所属的电站锅炉使用登记;

  (2)客运索道使用登记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七)农牧业机械管理局(2项)

  1.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培训班)资格核准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人民政府农牧业机械部门

  2.权限内核发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

  下放后实施机关:县级人民政府农牧业机械部门

  (八)气象局(2项)

  1.在一般气象台站的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实施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审核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气象部门

  2.权限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气象部门

  三、合并的行政许可事项(24项)

  (一)环境保护厅(8项)

  1.下列事项合并为“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1)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以及开发利用伴生放射性矿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2)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2.下列事项合并为“权限内拆除或者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审批(含权限内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核准)”:

  (1)权限内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核准

  (2)权限内拆除或者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审批

  3.下列事项合并为“转移固体废物出疆贮存、处置的许可(含权限内转移危险废物的审批)”:

  (1)权限内转移危险废物的审批

  (2)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许可

  4.下列事项合并为“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

  (1)放射性同位素购置核准

  (2)放射性药品使用审批

  (二)司法厅(2项)

  1.下列事项合并为“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审核”:

  (1)设立律师事务所审核登记(律师事务所设立审核)

  (2)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审核

  (三)林业厅(4项)

  1.下列事项合并为“在非疫区对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进行研究的审批”:

  (1)权限内对自治区规定的检疫性植物检疫对象研究的审批

  (2)在非疫区对植物检疫对象进行研究审批

  2.下列事项合并为“权限内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

  (1)权限内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核发

  (2)权限内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核发

  (四)广播电影电视局(10项)

  1.下列事项合并为“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及单部电视剧制作资格审批”:

  (1)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审批

  (2)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及单部电视剧制作资格的审核

  2.下列事项合并为“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及接收境外卫星广播电视节目审批”:

  (1)接收境外(内)卫星广播电视节目的许可

  (2)设置(含个人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审批

  3.下列事项合并为“广播电视设施工程设计、安装许可”:

  (1)安装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审批

  (2)有线电视工程设计、安装许可

  4.下列事项合并为“电影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及影视剧片审查”:

  (1)国产电影片电影剧本投拍和电影片出厂前的审查

  (2)电视剧片审查

  (3)故事电影片单片资格审核

  (4)电影制片单位以外的单位独立从事电影摄制业务审批

  附件3:

  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6项)

  (一)财政厅(1项)

  1.财政退库事项审批

  (二)商务厅(2项)

  1.自治区“放心肉”连锁店(点)命名审定

  2.中小外贸企业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政府保单审核

  (三)国土资源厅(5项)

  1.探矿权价款减免审批

  2.探矿权抵押备案

  3.采矿权价款减免审批

  4.中外合作开采矿产资源合同备案

  5.矿业权出租审批

  (四)林业厅(4项)

  1.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备案

  2.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设计审批

  3.天保工程省级实施方案调整审批

  4.地方举办的林产品交易会审批

  (五)质量技术监督局(2项)

  1.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建站审核

  2.机动车检测机构计量认证检测人员上岗考核

  (六)广播电影电视局(1项)

  1.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审批

  (七)农牧业机械管理局(1项)

  1.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前取得推广许可证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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