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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跨省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从事食盐产品销售企业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盐零售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新盐政字[201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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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5-05 11:39:46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盐务局  浏览次数:2795
核心提示:关于下发《跨省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从事食盐产品销售企业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盐零售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盐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盐务局
发布文号 新盐政字[2017]4号
发布日期 2017-01-18 生效日期 2017-01-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规范性文件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zyxjsalt.com/zy/zytz/13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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