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关于印发《2014年嘉兴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嘉食药监办法【2014】7号)

关于印发《2014年嘉兴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嘉食药监办法【2014】7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8-14 02:58:14  来源:嘉兴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314
核心提示:现将《2014年嘉兴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发布单位
嘉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嘉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发布文号 嘉食药监办法【2014】7号
发布日期 2014-04-16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jiaxing.gov.cn/sgsj/qtxx_8858/hxhb_37247/znfh_37248/201405/t20140515_388613.html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现将《2014年嘉兴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4月16日
 
  2014年嘉兴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
 
  2014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总局及省、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保障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这一中心任务,按照“夯实基础,创新机制,提高能力,落实责任”的总体监管思路,突出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强化生产经营日常监督,开展“百日严打”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学水平,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一、进一步健全监管责任体系
 
  (一)明确各级监管职责。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省市县三级事权的划分情况,结合保化监管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省市县局在监管中的具体职责,将监管工作纳入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之中延伸到乡镇街道,按职责抓好各级监管责任的落实。
 
  (二)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市局将制定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用制度和考核来规范和促进监管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严格督促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建立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
 
  二、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工作
 
  (一)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核发新证工作。根据国家总局“三定”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与化妆品卫生许可两项行政许可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的要求,切实做好生产许可换证工作。
 
  (二)承接省局下放的保健食品化妆品许可工作。自2014年4月15日起,省局已将保健食品的变更(生产企业改建、扩建及增加生产项目)、委托生产、延续、补证、化妆品的原持证生产企业申请新卫生许可证、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实际地址不变)]、复核、延续、补证等许可工作下放至市局,市局将及时做好衔接,规范许可行为,使行政许可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三)配合省局做好相关行政许可工作。省局承担了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工作,同时将承担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工作、保健食品技术转让、变更、再注册工作,市县区局要做好配合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日常监管
 
  (一)推进和完善电子监管系统。加强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相关品种的监督管理;动态掌握各单位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和实时数据,推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目前,浙大网新正在调试,逐步将在各县市区局安装,年底前全面完成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单位和药店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数据整合,实行网上监管。开发药店经营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管信息系统,建立监管档案,利用信息化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能。
 
  (二)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委托生产专项检查。重点对委托双方委托合同及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按经批准的生产工艺组织生产的情况、原辅料储存和使用情况等关键环节进行检查,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
 
  (三)抓好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示范创建工作。继续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示范创建工作,创建示范点要覆盖到50%乡镇、街道。抓好保健食品批发企业规范化管理和经营单位登记备案试点工作。
 
  (四)打防并举,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各局要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继续建立健全生产企业监管档案,规范产品说明书标签管理。继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主动出击,督促保健食品风险会商排查的风险点整治,对“四非”问题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反弹反复。加强对保健食品的减肥、辅助降血糖、化妆品的美白祛斑等重点产品,批发市场、药店等重点场所,原料采购、进货查验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和暗访将成为省市局常太化监管手段,以查找发现问题。
 
  四、进一步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一)开展化妆品风险会商工作。在完善保健食品风险会商基础上重点开展化妆品风险会商工作。各县(市、区)局要排查化妆品各环节风险点并加以整治。
 
  (二)根据省局统一安排做好产品抽检工作。积极争取当地财政支持,按“十二五”规划要求做好风险监测与质量评价工作。
 
  (三)制订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市县局机构改革完成后,研究制定市县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五、进一步提升能力建设
 
  (一)组织监管队伍培训。各市县保化监管人员要积极参加省市局组织的各类培训,以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管工作水平。
 
  (二)组建专家队伍。市局将组建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专家队伍,制定专家队伍管理办法,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组织清理换证工作、风险监测评估、技术咨询、宣传教育等,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
 
  (三)推进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按照省局《关于加强浙江省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意见》,市、县二级都要采取有力措施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争取地方政府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的保障。
 
  六、进一步促进服务发展
 
  (一)抓宣传教育。针对近2年来密集出台的有关政策法规,特别是去年来国家总局对保健食品化妆品注册许可等方面政策调整,组织有关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政策法规和产品申报水平。
 
  (二)深入企业做好服务。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开展服务,进行现场办公,认真解答企业提出的各种疑难困惑,竭力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指导企业规范发展。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358)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39742) 法规动态 (85)
法规解读 (2623) 其他法规 (50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13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