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站长
首 页 食品资讯 政策法规 生产技术 质量管理 检验技术 仪器设备 食品标准 资料中心 科技文献 食品图库
食品人才 食品安全 食品课堂 专业英语 食品专题 食品网刊 食品网址 食品百科 食品书店 个人空间 食品论坛
当前位置:首页>行业资讯>国内食品资讯>- 质检总局称原装进口商品不适用QS制度
质检总局称原装进口商品不适用QS制度
 
食品伙伴网 (2008-03-07) 进入论坛 
 

    近日,部分地区出现了对没有贴QS标志的原装进口商品进行强制执法的现象,并由此引发消费者对此类商品的广泛质疑。对此,记者采访了国家质检总局有关部门,表明这是对相关法规的一种误读,其实纯进口商品有另外的法律法规对其品质进行约束。

    事实上,QS是“质量安全”(QualitySafety)的英文缩写。按照QS制度,经我国批准所有的食品生产企业必须经过强制性的检验,合格且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并标注“QS”标志后才能出厂销售。正因如此,导致广大消费者对进口商品没有QS标志产生质疑。

    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对食品生产加工市场准入主要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法规规章执行。根据上述有关规定,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QS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以销售为目的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活动的企业。而对食品进出口管理,则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法》、《食品卫生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换言之,原装进口商品并不需要贴QS标志。

    据了解,通过了《进出口商品检验法》、《食品卫生法》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法规的进口商品,事实上已经获得了品质认可。专家认为,随着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日渐成熟,不论是执法部门,还是消费者都能对此有明确的认识,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作者:张子瑞
文章来源:市场报
Tag: 质检总局 进口 QS
上一篇:鱼皮水芹卷   下一篇:炸鸡蓉丸
 网刊订阅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文章搜索
 食品资讯专题
 相关文章
·3月大豆进口价创历史新高 豆制
·质检总局抽查显示:白酒产品质
·质检总局:黄酒产品实物质量抽
·中国海关总署建议进口猪肉 弥
·1季度江苏口岸奶粉进口价格大
·我国对北京奥运会进口食品将实
·第二届中丹食品安全大会在京举
·广州进口与国产大米双双涨价
·质检总局召开中国产品质量电子
·供港粮价涨幅逐步回落 广东大
国际贸易受限导致食品价格上涨
葡萄酒市场真实的谎言
冰酒国内标准难“破冰”
社科院绿皮书:粮食增产难度增
解读食品安全法草案:让食品安
3月大豆进口价创历史新高 豆制
食品添加剂质检中心方案通过论
我国获GAP认证企业已达230多家
上海开展预包装食品标识专项整
执行“食品防护计划”之我见
吉林检验检疫局力促食品农产品
上海去年共报告集体性食物中毒
食品安全法草案共收到意见四千
林毅夫:中国粮食安全绝不是高
食品馅料国家标准正式实施 将
业内人士称短期内牛奶不会大幅
香港卫生署指低焦油低尼古丁烟
国家粮食局副局长表示国内粮价
开始尝试新业态 北京首家超市
“五一”禁烟调查:大饭店难办
奥运年亦是饮料争霸年 饮料大
脑白金蝉联2007年中国保健品市
广州千余餐厅告别一次性筷
卫生部成立专家组对食品添加剂
利乐启动牛奶纸包装社区回收
预见到原料价格上涨 雀巢着重
商务部:食用农产品价格延续下
食品安全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综
山东省开展流通环节奥运食品链
2008年我国小麦市场:高位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