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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人大要按照《各级人大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针对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整改意见。要督促和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提高工作效能,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正确有效地实施。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已经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执法监督,值得各地借鉴。
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参与国际竞争和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现实需要,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的迫切要求。各级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开拓进取,进一步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工作落到实处,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做出积极的贡献。
(此文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作者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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