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修改草甘膦的限量表述
|
|
|
|
| |
2007年6月1日,美国宣布修改草甘膦(Glyphosate)的限量表述。将草甘膦(Glyphosate)的二甲胺(DMA)盐纳入。 涉及的产品:红花、诺丽果[noni]、干豌豆及豆类植物6组,不包括大豆和干豌豆。 相关文件:联邦纪事: 2007年5月2日[第72册,第84号],法规与规定页数24188-24190; http://www.epa.gov/fedrgstr/EPA-PEST/2007/May/Day-02/p8373.htm。 本法规将于2007年7月2日生效。有关评议务必于2007年7月2日或之前提交,提交时可注明文案号:EPA-HQ-OPP-2006-0323。
|
|
作者: |
| 文章来源:中国WTO/TBT-SPS通报咨询网 |
|
| Tag: 美国 草甘膦 限量 |
|
|
网刊订阅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