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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中,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需要准备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5-31  浏览次数:521
  为了更好地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各项工作,规范各地的实施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在制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的同时,编制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等工作文书。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过程中,需要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定准备下列工作文书:
    (1)《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3)《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
    (4)《食品质量安全检验申请表》;
    (5)《食品生成许可证年审申请表》;
    (6)《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7)各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规定使用的审查、检验工作文书。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印制这些文书时,要按照A4规格统一印制,文字及版式以国家质检总局文件中的式样为准。纸张颜色为白色,文字为黑色。
    另外,各地在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中,需要使用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定以外的工作文书时,各省局可以自行设计制作,文书的规格尺寸应参照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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