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油企业良好作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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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5 淋油(浸出)或压榨场所 从发酵成熟的酱醪、酱醅中提取半成品的场所。 3.4.1.6 配兑 指以指标不同的合格半成品按统一标准进行配兑,使成品达到规定指标的操作过程。 3.4.1.7 杀菌场所 指对半成品进行杀菌或灭酶的场所。 3.4.1.8 包装场所(车间) 指成品包装的场所,包括内包装室和外包装室。 3.4.1.8.1 内包装室 指进行与产品内容物直接接触的内包装作业场所。 3.4.1.8.2 外包装室 指进行不与产品内容物直接接触的外包装作业场所。 3.4.1.9 内包装材料准备室 指不必经任何清洗消毒程序即可直接使用的内包装材料,进行拆除外包装或成型等的作业场所。 3.4.1.10 缓冲室 指原材料或半成品没有经过生产流程而直接进入管制作业区时,为避免管制作业区直接与外界相通,在入口处所设置的缓冲场所。 3.4.2 管制作业区 指清洁度要求较高,对人员与原材料的进出及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等,必须有严格管制的作业区域,包括清洁区及准清洁区。 3.4.2.1 清洁作业区 指半成品贮存、充填及内包装车间等清洁度要求高的作业区域。 3.4.2.2 准清洁作业区 指生产车间清洁度要求低于清洁作业区的作业区域。 3.4.3 一般作业区 指原料仓库、材料仓库、外包装车间及成品仓库等清洁度要求低于准清洁作业区的作业区域。 3.5 辅助场所(车间) 指不直接处理食品的区域。包括化验室、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锅炉房、机修车间、更衣室、洗手消毒室、厕所和其它为生产服务的配套场所。 3.6 清洗 指去除尘土、残屑、污物或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杂物的处理过程。 3.7 食品级清洁剂 指直接用于清洁食品设备、器具、容器及包装材料,不得危害食品安全及卫生的物质。 3.8 外来杂物 指除原料之外,在生产中混入或附着于原料、半成品、成品或内包装材料上的污染物或令人厌恶、甚至导致食品失去卫生及安全性的物质。 3.9 有害动物 指直接或间接污染食品或传染疾病的小动物或昆虫,如老鼠、蟑螂、蚊、蝇、臭虫、跳蚤、虱子等。 3.10 有害微生物 指造成食品腐败、变质或危害公共卫生的微生物。 3.11 食品接触面 指直接或间接与食品接触的表面,包括器具及与食品接触的设备表面。 3.12 隔离 场所与场所之间用有形的方法予以隔开,如隔墙等。 3.13 区隔 场所与场所之间用有形或无形的方法予以分隔。区隔可以用下列一种或多种方法完成,如场所区隔、时间区隔、控制空气流向、采用密闭系统或其它方法。 4 厂区环境 4.1企业不得设于易遭受污染的地区,厂区周围不应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否则应有严格的食品污染防治措施。 4.2厂区四周环境应易于随时保持清洁,地面不得有严重积水、泥泞、污秽等。厂区的空地应铺设混凝土、沥青或绿化。 4.3厂区邻近及厂内道路,应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青及其它硬质材料铺设,防止扬尘及积水。 4.4厂区内不得有发生不良气味、有毒有害气体、煤烟或其它有碍卫生的设施。 4.5厂区内禁止饲养与生产无关的动物,实验动物的饲养区应适当管理,避免污染食品,其饲养区应与生产车间保持一定距离,且不得位于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4.6厂区有顺畅的排水系统,不应有严重积水、渗漏、淤泥、污秽、破损或孳生有害动物而造成污染的可能。 4.7厂区周围应有适当防范外来污染源侵入的设计和建筑。若设置围墙,其距离地面至少30cm以下部分应采用密闭性材料建造。 4.8厂区如有员工宿舍及附设的餐厅等生活区,应与生产作业场所、贮存食品或食品原材料的场所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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