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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方便面为例,对以调料包作为配料的预包装食品问题解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2-06  来源:食事求释
核心提示:以方便面为例,对以调料包作为配料的预包装食品问题解析
  市场上类似方便面、速冻馄饨、速冻水饺、酸辣粉、米粉、米线、酸菜鱼、速冻鱼丸、牛排、膨化食品等预包装食品,因为口味需要,常常配有酱包、醋包、粉包、油包、蔬菜包等调料包。
 
  现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梳理汇总,以供参考。
 
一、调料包标识标注问题
 
  细心的消费者可能留意到方便面里边的调料包没有任何标识,或仅标注商标,方便面等预包装食品内的调料包是否需要按照GB 7718进行标识?
 
  方便面等预包装食品内的调料包,与其他配料等组成一个销售包装;调味包不直接面对消费者。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关于预包装食品内调料包标签标示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卫食品标便函[2014]227号中规定:方便面等预包装食品内的调料包是预包装食品的组成部分,不单独作为预包装食品销售,不适用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因此方便面等食品内的调料包可以不按照GB 7718进行标识。
 
二、产品标识标注问题
 
  按照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1规定: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笔者认为,调料包可以作为复合配料在预包装食品标签配料表中标示。
 
  考虑到方便面生产和包装实际,产品净含量和营养成分表可以按照下列方式标示:
 
  1.净含量标识
 
  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 2007年1月25日印发《关于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问题的通知》明确:一、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标注应遵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应当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单件净含量和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件数,或者分别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总净含量;二、考虑到方便面的生产和包装实际,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其净含量也可标注为:“净含量:面饼+配料XXX克,面饼:XXX克”
 
  其他类似方便面的预包装食品净含量标示可以参照执行。
 
  2.营养成分表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问答(修订版)(四十五)销售单元内包含多种不同食品时,外包装上营养成分表标示:一是标示包装内食品营养成分的平均含量。平均含量可以是整个大包装的检验数据,也可以是按照比例计算的营养成分含量。二是分别标示各食品的营养成分含量,共有信息可共用。同一包装内含有可由消费者酌情添加的配料(如方便面的调料包、膨化食品的蘸酱包等)时,也可采用本方法进行标示。
 
三、产品检验问题
 
  从GB 174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中可以看出,方便面理化指标是单独针对面饼检测,微生物指标是面饼和调料混合后检测。
 
  其他类似方便面的预包装食品标准中检测项目没有涉及到调料包。
 
四、食品生产许可证问题
 
  方便面生产企业同时生产调料包,调料包不单独对外销售,只是作为方便面调味配料,调料包不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是按照方便面的生产许可申请单元,但是方便面生产许可的现场审核时,审核老师们会根据调味料审查细则要求对调味料生产车间进行审核。调料包假若对外出售的话,需要单独办理生产许可证,按照调味料的生产单元进行申请和发证。
 
  《方便面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中明确:企业生产方便面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企业应制定调料包的验货制度,保证调料包的质量。
 
五、亟需解决的问题
 
  1.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问题
 
  调料包不单独作为预包装食品销售,不适用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可以不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企业自己生产的调料包清楚具体的生产日期,但企业对外购的调料包不知道具体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存在质量隐患。
 
  调料包虽不需要按照GB 7718进行标识,但预包装食品内调料包,绝大多数是从其他企业采购过来的,作为生产企业,建议可以参考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2 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内容进行标示,即标注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其他内容如未在标签上标注,则应在说明书或合同中注明。
 
  含有调料包的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可以参照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7.2 规定标示:当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个标示了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的单件预包装食品时,外包装上标示的保质期应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计算。外包装上标示的生产日期应为最早生产的单件食品的生产日期,或外包装形成销售单元的日期;也可在外包装上分别标示各单件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2.产品检验问题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GB 17400-2015只是笼统地规定了面块和调料包的总菌落数上限。目前市面上所有的类似方便面的预包装食品调料包的质量和检验,都没有特定的标准规范,也缺乏监管准则。
 
  调料包作为配料是预包装食品的一部分,预包装食品检验理应包含调料包。建议国家强制规定类似方便面的预包装食品标注主料和调料包产品执行标准,监督抽检和出厂检验可以分别按照各自执行标准检验判定,防止出现GB 174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中微生物指标混合检验出现不合格情况后分不清原因和责任状况。
 
  3.接触材料污染问题
 
  调料包作为配料,包装袋直接接触食品,容易造成微生物污染,存在安全隐患。建议类似方便面的预包装食品主料可以单独包装,然后与调料包一起进行二次包装。
 
六、结束语
 
  市场上预包装食品内的调味料包质量游离在食品标准规定之外,处于监管失控状态。正规企业尚能自律,自行制订生产标准对质量进行把控;大部分企业将调料包生产外包给小厂生产,不法企业利用这个空子,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用劣质原料生产低价产品。存在无证生产、生产环境恶劣、使用地沟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重复辐照延长保质期等现象,呼吁尽快出台标准,规范市场行为。
编辑:foodq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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