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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市要求清缴问题奶粉 9月30日前上缴可免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0-09-11 08:03 来源:食品伙伴网 
核心提示:食品伙伴网综合消息 日前,福州、江西、昆明、北京等多省市相继发布通告,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使用和藏匿问题乳粉,凡2010年9月30日前主动上缴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逾期不上缴的,依法从重处罚。


    食品伙伴网综合消息 日前,福州、江西、昆明、北京等多省市相继发布通告,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使用和藏匿问题乳粉,据食品伙伴网了解,凡2010年9月30日前主动上缴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逾期不上缴的,依法从重处罚。

    北京发布公告要求限期彻底清缴问题乳粉

    北京市食品安全办10日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关于限期上缴问题乳粉的公告》,公告称:凡2008年9月14日(含)前生产的,2008年9月14日后生产未经检验的,三聚氰胺检测不合格的,过期、无标识的问题乳粉,均需清缴。凡2010年9月30日前主动上缴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逾期不上缴的,依法从重处罚。

    福州发公告要求在9月底前主动上缴三聚氰胺乳粉

    福州日报9月5日报道:福建福州食品安全委员办公室日前发布公告,要求企业和个人在9月30日之前主动上缴2008年9月14日之前生产的未检验三聚氰胺的乳粉,并送往当地质监部门检查。对于逾期不上缴的,福州政府将给予严厉处罚。

    昆明市政府通告称9月底前上缴问题奶粉不处罚

    云南网9月10日报道:昨日(9日),昆明市政府发出关于清缴问题乳粉的通告,凡是在本月底前主动上缴问题乳粉的单位和个人,可免于行政处罚。

    江西规定9月底前主动上缴问题乳粉免处罚

    新华网江西频道9月10日电:9月9日,江西省对2008年的问题乳粉和2008年9月14日之前生产的未经检验三聚氰胺的乳粉发出清缴通告,凡在9月30日前主动上缴问题乳粉的可免于处罚,对逾期拒不上缴的,将依法从重处罚并给予严厉打击。

日期:201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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