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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体 disseminule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10-13  浏览次数:130

  〔1〕果实、种子、孢子等,不论其形态学结构如 何,凡不经过营养繁殖过程而从营养体上分离形成下一代植物幼体者,统称为传播体。多数于其表面或整体具有利于传播的形态结构,有苍耳(Xanthium stru-marium varjaponica)的果实、窃衣属(Torilis)的分果、山马蝗(Desmodium racemosum)的节荚、紫堇(Corydalis platycarpa)的种子等靠附着棘传播的(centrospore);有天名精(Carpesiumabrotanoides)的果实、潮粘的车前草(Plantago asiatica)的种子等靠粘质传播的(giacospore);有胡颓子(Elaeagnus pungens)的果实、桑(Morusalba)的聚花果、石榴(Punica granatum)的种子等肉质或液质被食用而传播的(sarcospore)等一些区别。

  〔2〕是指植物所有与繁殖有关的器官或细胞的总称。但无性繁殖的〔如珠芽(bulbil)〕不包括在内。主要限定为有性生殖或正常生活周期中用于繁殖的细胞(孢子)称为传播体,即所谓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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