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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豚毒素中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8-29  浏览次数:200

  河豚毒素中毒是因进食河豚鱼后发生中毒的一种急症。 河豚又名钝鱼、汽泡鱼、鲅等,产于我国沿海等地,种类很多,肉味鲜美,但它的某些脏器及组织中均含有毒素,其毒性稳定,经炒煮、盐腌和日晒等均不能被破坏。河豚毒素有似箭毒样的毒性作用,主要使神经中枢和神经末梢发生麻痹:先是感觉神经麻痹,其次运动神经麻痹,最后呼吸中枢和血管神经中枢麻痹,出现感觉障碍,瘫痪,呼吸衰竭等如不积极救治,常可导致死亡。

临床表现
  1.胃肠症状:食后不久即有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 2.神经麻痹症状:开始有口唇、舌尖、指端麻木;继而全身麻木、眼睑下垂、四肢无力行走不稳、共济失调,肌肉软瘫和腱反射消失。 3.呼吸、回流衰竭症状:呼吸困难、急促表浅而不规则紫绀,血压下降,瞳孔先缩小后散大或两侧不对称,言语障碍,昏迷,最后死于呼吸、回流衰竭。

诊断依据
  1.有进食河豚史,多在1/2-3小时内发病,同食者也有类似症状出现; 2.典型的临床表现; 3.心电图检查:示不同程度的房室传导阻滞; 4.动物试验:取患者尿液5毫升,注射于雄蟾蜍的腹腔内,于注射后1/2、1、3、7小时分别观察其中毒现象,可作确诊及预后诊断。

治疗原则
  1.催吐、洗胃、导泻、排除毒物; 2.应用吸附剂减少毒物的吸收; 3.输液、利尿促进毒素的排泄; 4.拮抗毒素作用; 5.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提高组织对毒素的耐受性; 6.对症支援治疗。

用药原则
  1.一般病例以用药框限“A”为主; 2.对出现呼吸麻痹者,可行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给予人工辅助呼吸; 3.对药物治疗效果不佳,出现高度房室传导阻滞者,可行心脏起搏术; 4.对呼吸、回流衰竭者,应注意加强对症支持治疗,必要时可应用新特药物。

辅助检查
  1.对一般病例检查专案以检查框限“A”为主; 2.对病因不清、难以排除其他食物中毒或神经系统疾患者,检查专案可包括检查框限“A”、“B”或“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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