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丸剂重量差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8-22
药典规定九剂重量差异有两种检查方法。按丸服用的丸剂,照第一法检查:以一次服用量最高丸数为1份(丸重1.5g以上的丸剂以1丸为1份),取供试品10份,分别称定重量,再与标示总量(一次服用最高丸数×每丸标示量)或标示量比较,应符合重量差异限度规定,超出限度的不得多于2份,并不得有1份超出限度1倍。按重量服用的丸剂,第二法检查:取供试品10丸为1份,共取10份,分别称定重量,并求得平均重量,每份重量与平均重量相比较,应符合重量差异限度规定,超出限度的不得多于2份,并不得有1份超出限度1倍。九剂须包糖衣者应在包衣前检查丸芯的重量差异,符合规定后,方可包糖衣,包糖衣后不再检查重量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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