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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性心动过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8-26  浏览次数:413
窦性心律慢于每分钟60次称为窦性心动过缓。可见于健康的成人,尤其是运动员、老年人和睡眠时。其他原因为颅内压增高、血钾过高、甲状腺机能减退、低温以及用洋地黄、β受体阻滞剂、利血平、胍乙啶、甲基多巴等药物。在器质性心脏病中,窦性心动过缓可见于冠心病、急性心肌梗塞、心肌炎、心肌病和病窦综合征。
临床表现
  1.窦性心动过缓如心率不低于每分钟50次,一般无症状。 2.如心率低于每分钟40次时常可引起心绞痛、心功能不全或晕厥等症状。
诊断依据
  心电图显示窦性P波,P波速率低于每分种60次,PR间期大于0.12秒。
治疗原则
  1.窦性心动过缓如心率不低于每分种50次,无症状者,无需治疗。 2.如心率低于每分钟40次,且出现症状者可用提高心率药物(如阿托品、麻黄素或异丙肾上腺素)。 3.显著窦性心动过缓伴窦性停搏且出现晕厥者可考虑安装人工心脏起搏器。 4.原发病治疗。 5.对症、支持治疗。
用药原则
  1.大部分病人在消除病因或诱因后,症状可消失,临床常用“A”项药物治疗即可。 2.有明确的原发性疾病时应积极治疗。
辅助检查
  1.窦性心动过缓心率不低于每分钟50次,且无症状者检查专案以检查框限“A”为主; 2.窦性心动过缓心率低于每分钟40次,且症状明显者检查专案检查框限包括“A”、“B”或“C”。
疗效评价
  1.治愈:心率提高到每分钟60次以上,自觉症状消失。 2.好转:心率提高到每分钟50次以上,自觉症状好转。 3.无效:治疗前后心率无变化,症状无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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