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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9-26  浏览次数:227

  以多种形式的精神活动失调为临床表现的一类精神病。占精神病住院病人的6070%,青壮年发病占多数。发病机制尚不清楚。患者中枢神经系统无明显病理变化,有人认为有遗传倾向。发病因素可分为躯体的和精神的两类,并可在感染、中毒、外伤、分娩等因素作用下发病。临床表现以思维、情感、行为及其与环境相互之间的不协调为主要特点。患者普遍不承认自己有精神病,常可有以下精神症状:(1)幻觉、错觉、知觉障碍;(2)思维过程缺乏连贯性、逻辑性、妄想(被害妄想、嫉妒妄想、疑病妄想等)、思维障碍;(3)情感反应病态的高涨、低落和反常等感情障碍;(4)记忆、判断等方面减退的智能障碍;(5)对人、地点、时间认识能力障碍;(6)动作减少、增多、怪异性动作和姿势等运动障碍;(7)行为障碍。精神分裂症发病可有急性发病及逐渐起病两种形式。急性发病为突然的兴奋躁动及行为反常。逐渐起病表现生活懒散,工作学习积极性下降,常被认为是思想、性格问题。临床上可分为:(1)单纯型:青少年易发,表现为主动性逐渐减退,生活懒散,工作学习漫不经心等;(2)青春型:青少年易发,表现思维奇特,行为紊乱,哭笑无常。赤身露体,不知羞耻等;(3)紧张型:少见,病人表现不言不动,不食不眠的“木僵”状态,也可出现刻板重复动作或模仿动作;(4)妄想型:主要表现为妄想和幻觉。预防和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可以防止病情继续恶化。教育病人正确对待工作、学习和生活上的矛盾,普及精神病知识,早发现、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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