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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的核心是化学污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4-18
核心提示: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是我国食品安全的三个层次,目前食品安全的核心是化学污染
  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是我国食品安全的三个层次,目前食品安全的核心是化学污染

  问:近些年,有机产品及绿色、无公害产品等越来越受国人青睐。有机、绿色、无公害这三种产品的区别是什么?对消费者而言,这类产品的意义何在?

  杜相革: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是我国食品安全的三个层次。目前食品安全的核心是化学污染。在生产实际中,化学污染主要是化学肥料和化学农药的污染,表现在产品上是亚硝酸盐和农药残留。无公害农产品是允许使用国家法律规定的化学合成的农药,但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的农药,其目的是保证农产品基本安全;绿色食品生产要求减少化肥和化学农药的使用,减少幅度为50%,产品安全程度达到中等安全水平;有机产品生产禁止使用任何化学合成的物质,包括化肥和化学农药,从源头上杜绝化学合成物质对产品和环境的污染,在有机产品中不得检出任何有害物质。

  对消费者而言,无公害农产品是保证基本安全,不会对人体造成急性和直接中毒;绿色食品是减农药、减化肥的产品,对人体健康更安全;有机产品是无化学污染的产品,对保证人体健康和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问:消费者购买时该如何分辨、选择?

  杜相革:消费者在选择和购买上述3类安全产品时,可以通过标识的识别来确认所购买的产品类型(见图)。

  问:对消费者而言,目前有哪些消费认知及理念需要改变?

  杜相革:食品或农产品安全是直接影响健康和生存的第一基本需求,在消费产品时首先是要保证不会对人体产生直接危害,其次是避免潜在的危害和影响。有害物质的累积和富集会对人体器官造成慢性或隐性危害,这是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另一方面,有些有害物质是无法通过清洗和加工处理得到彻底清除的,不要认为洗了、削皮就可以清除农药残留,应该直接购买和选择安全程度高的产品。

  有机产品认证新规的实施,迫使一些虚假产品销声匿迹

  问:新版《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自去年7月1日全面实施以后,其作用如何?有机产品市场有什么变化?

  杜相革:首先,规范和细化了认证的程序,保证有机产品认证的一致性;其次,严格了认证机构认证流程的管理,减少纰漏;建立了风险预警和评估机制;同时,加大了违规操作的惩罚力度,增加了违规成本。

  新版“实施规则”的实施,进一步梳理了已经认证的产品,清除了一些不合格或不规范有机产品的认证,使认证产品更加真实,增强了市场的认知程度。从数量上看,2011年7月通过有机产品认证的有效证书数及获证企业数呈下降趋势,有效证书数从10655张减少到7549张,获证企业从7282家减少到5468家。2012年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数量明显增加,主要是一些新的企业进入。

  问:从一些调查情况看,前几年充斥市场的“有机”产品如今许多已销声匿迹,有些则改头换面,目前市场上仍有一些似是而非的产品,令人心存疑惑。您认为目前相关市场还存在什么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杜相革:经过标准的完善和认证制度的进步,一些虚假的有机产品逐步退出市场,初步实现了认证产品的真实性和生产销售产品数量的一致性。

  由于有机认证制度的完善和监督力度的加大,现在有些厂家生产的产品不再标有“有机”,更多的采用一些含糊字样,如“原生”、“生态”、“生态有机”等,脱离了有机认证。消费者在选择产品时,应增强一些安全和质量意识。经过认证的产品有保障,但没有经过认证的产品不一定不是好产品。

  消费者购买菜蔬时应注重科学性

  问:消费者在购买食品特别是蔬菜水果时,最担心的是农药残留,怎么选择购买安全程度高的产品呢?

  杜相革:选择蔬菜时应注意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根据季节选择:不同的蔬菜由于生长季节不同,病虫害发生的严重程度不同,使用农药的种类和数量不一样,在蔬菜产品中累积的农药残留也不一样。因此,尽量选择早春和晚秋病虫害发生程度轻的季节的产品。二是根据蔬菜类型选择:根菜(萝卜、土豆等)安全程度高于果菜(黄瓜、西红柿等),果菜安全程度高于叶菜(白菜、生菜、芹菜等);三是根据食用方式选择:生食蔬菜安全要求更高,需要高温和烹饪的蔬菜在高温过程会分解一部分农药残留;四是不同蔬菜处理方式不同:洗菜时尽量不要浸泡蔬菜,而是用流水清洗干净;对于叶菜等蔬菜加入弱碱性物质,如淘米水、小苏打等,可中和部分表面残留的农药。

  市场监管是政府和民间的共同责任

  问:尽管工商、农业、质检部门都负有监管责任,但目前对有机产品、绿色产品等的监管仍存在一些漏洞。要堵住监管漏洞,从监管机制上应做怎样的调整、完善?

  杜相革:监管是保护消费者健康的重要工作,监管应该是全社会的责任。目前,我国有机产品、绿色食品的监管局限在政府行为,但市场是庞杂的,政府的监管力度是有限的,所以,应该拓展监管的部门和渠道。根据国外对有机产品的监管经验,政府的职责是法规和制度的建设和颁布,监管是政府和民间的共同责任。所以,整体监管机制应该是政府引导,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管为主;可建立有机产品全产业链的行业管理组织或协会。

编辑:food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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