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服务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质量管理 » 质量管理综合 » 正文

产品防护管理制度分享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6-05  来源:食品质量管理公众号  作者:食品论坛网友 蓑笠翁123 分享
核心提示:产品防护管理制度分享
1、概述
 
  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强产品防护,防止食品出现污染或损坏。
 
2、职责
 
  2.1仓库负责辅料、包装材料防护工作。
 
  2.2生产车间负责生产加工过程中产品防护工作。
 
  2.3仓库负责成品防护工作。
 
3、辅料、包装材料防护
 
  3.1运输辅料、包装材料所用的容器、工具和车辆必须清洁,辅垫物、遮盖物应干净卫生,不能将食品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的物品同车运输。
 
  3.2辅料、包装材料贮存时应分类放置,一般应存放在垫板、货架上或容器中。
 
  3.3辅料、包装材料库房采取防尘、防潮、防鼠、防虫等措施。
 
  3.4辅料、包装材料应先进先出。
 
4、原材料及生产加工过程中产品防护
 
  4.1原料与半成品、成品分开,防止物料与食品的交叉污染。
 
  4.2生产工人应搞好个人卫生,进入车间应穿戴好工作服、帽,及时对手进行消毒,防止对食品造成污染。
 
  4.3及时对设备、容器、工具进行清洗、消毒,防止机油、残留的清洁剂、消毒剂等对食品的污染。
 
  4.4搞好车间环境卫生,采取防尘、防鼠、防虫等措施,对生产设施及时进行维护保养,防止灰尘、脏水、屋顶上的脱落物、水珠及蚊蝇、虫鼠等对食品的污染。
 
  4.5产品转运过程中所用的容器、工具和车辆必须清洁,辅垫物、遮盖物应干净卫生,不能将食品与其他物品同车运输。
 
5、成品防护
 
  5.1成品转运过程中所用的容器、工具和车辆必须清洁,辅垫物、遮盖物应干净卫生。
 
  5.2成品应采用规定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不得将食品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的物品同车运输;应轻拿轻放,不得重压;避免日晒、雨淋。
 
  5.3成品贮存时应分类放置,一般应存放在垫板上;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或对产品产生不良影响的物品同处贮存。
 
  5.4成品库房采取防尘、防潮、防鼠、防虫等措施,控制环境温、湿度,使其符合规定要求。
编辑:foodqm

 
分享:

食品伙伴网质量服务部为您提供专业的SC咨询指导、企业标准备案、供应商审核、FDA注册咨询、ISO9001、ISO22000、HACCP、有机食品认证等服务。
联系电话:0531-82360063
电话/微信:15269187106


HACCP联盟

食品质量管理
[ 网刊订阅 ]  [ 质量管理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推荐图文
推荐质量管理
点击排行
收缩

在线咨询

  • 0531-82360063
  • 邮箱
  • 联系人
  • 联系人

     
     
    Processed in 0.020 second(s), 13 queries, Memory 0.9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