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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广东这26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等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1-16
核心提示:  11月9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肉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
  11月9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肉制品薯类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6类食品1151批次样品抽检结果,有26批次检出不合格,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
 
  11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食品中,有11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其中,5批次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广州市白云区黄石广坚桦百货商行销售的标称广东奋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干吃火鸡面(香辣味);惠州市惠阳区秋长鸿裕佳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称东莞市优益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米锅巴(香辣味);广州德鸣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惠州市傻大哥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四粒咸干花生;肇庆市益万家百货商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珠海致味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盖肉松卷(海苔味)和奶盖肉松卷(咸蛋黄味)。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GB 1740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中规定,膨化食品中大肠菌群应符合n=5,c=2,m=10,M=100CFU/g的要求;《GB 1930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中规定,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中大肠菌群应符合n=5,c=2,m=10,M=100CFU/g的要求;《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规定,糕点、面包中大肠菌群应符合n=5,c=2,m=10,M=100CFU/g的要求。如果食品中的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
 
  还有,3批次食品检出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肇庆市四会市浩丰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东莞市麦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风味饼;肇庆高新区润丰生鲜街市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华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蛋黄饼;佛山市南海区黄海平副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揭阳市旺嘉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旺嘉多蛋黄派。
 
  霉菌是真菌的一种,《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规定,糕点(不适用于添加了霉菌成熟干酪的产品)中霉菌应不超过150CFU/g。霉菌超标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消毒不彻底,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此外,还有3批次不合格食品,分别为:东莞市世富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奋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虾仔面(香辣味)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东莞市塘厦志勇副食商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鸿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欧思面包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州市增城禛记商行销售的标称广东省利泰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酱香味膨化食品检出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不合格食品中,有5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其中,有2批次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分别为:深圳市港湾玛特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长豆角(豇豆)检出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华润万家有限公司沙井店销售的优质生姜检出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克百威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噻虫嗪在根茎类蔬菜(芜菁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
 
  还有,3批次水产品检出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为:韶关市武江区丁伟平海鲜档销售的白贝、花甲和鲍鱼。
 
  氯霉素是酰胺醇类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中将氯霉素列为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
 
  1批次牛角椒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不合格食品中,有1批次牛角椒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为:深圳市凯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牛角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辣椒中的限量值为0.05mg/kg。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其生长过程中富集环境中的镉元素所致。
 
  7批次食品检出过氧化值超标
 
  不合格食品中,有7批次食品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茂名市辰丰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市皇钻油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高级起酥油食用油脂制品;广州市白云区松洲加豪食品批发行销售的标称广州金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乳化猪油(食用油脂制品);中山市东凤镇良全副食店销售的标称佛山市粤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菜籽油;东莞市塘厦志勇副食商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利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馋猫e族满口香花生;东莞市塘厦祥兴副食商行销售的标称普宁市梅塘元丰凉果厂生产的多彩花生;广州德鸣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惠州市傻大哥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玉咸干花生;佛山市南海区里水美信佳商店销售的标称中山市力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元气松松包(海苔牛肉味)。
 
  过氧化值是衡量含油脂食品氧化酸败程度的重要卫生指标,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油脂原料保存不当或存放过久导致原料中的油脂发生氧化;生产过程中,操作工艺控制不当,加工温度过高,持续时间久,导致含有的油脂加速氧化;产品包装不符合要求,受温度、湿度、空气、光线等影响促使油脂氧化加速,导致产品过氧化值超标。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2批次食品检出不合格,分别为:佛山市天汇百汇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黑芝麻检出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中山市西区兴利昌副食品批发行销售的标称广州市熙钰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陈皮味花生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编辑:songjiajie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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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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