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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对租用设备的要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8-22
核心提示:在RB/T 214-2017 4.4.1,明确了检验检测机构可以租用设备,并明确了对租用设备的要求。在CNAS-CL01:2018 6.4.1,要求“实验室应获

RB/T 214-2017 4.4.1,明确了检验检测机构可以租用设备,并明确了对租用设备的要求。在CNAS-CL01:2018 6.4.1,要求“实验室应获得正确开展实验室活动所需的并影响结果的设备”,“应获得”,通常理解为也可以采用租用的方式“获得”。市场上已经有一些闲置的设备,这也为机构采用租赁方式获得设备提供了便利。但毫无疑问,对一个机构来说,使用租用设备造成了实验室是否满足基本条件的风险。为控制租用设备的风险,租用设备应满足以下条件:

1)应纳入本机构管理体系。租用设备应符合管理体系对设备管理的所有规定,包括建立设备档案,列入设备控制清单,授权使用人、编写作业指导书,有检定/校准证书,有使用前确认记录,使用、维护记录,期间核查记录,原始记录等,实验室应证明纳入了本机构的管理体系

2)本机构全权支配使用。由本机构全权支配使用,用于本机构的检验检测活动,不被另外机构支配使用

3)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使用权。租赁合同中应有明确的“由本机构全权支配和使用”的条款。

4)同一台设备不允许同一时期被不同机构共同租赁或资质认定这一要求更加强化了租赁设备的唯一性。

在实验室实际运行当中,有时会出现临时借用同行设备的情况,临时借用设备不同于租用设备,临时借用设备属于“使用非本机构设备”范畴。如果这样理解的话,检验检测机构临时借用设备也是可以的,只是需要满足“使用非本机构设备”的要求。

使用非本机构设备和租用设备有本质区别。租用设备纳入了本机构管理体系,相当于是自己的设备,除所有权之外的使用权、支配权归本机构,需签署租赁合同。非本机构设备,产权不属于本机构,管理权和使用权也不属于本机构,更没有纳入本机构管理体系,实验室应基于风险思维,使用非本机构的设备。

对于使用租用设备或“使用非本机构设备”,同道咨询专家组认为都是可以的,只是实验室应考虑到其中的风险,并能够提供证明可以控制好该风险

编辑:songjiajie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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