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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京质监办发〔2017〕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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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5-16 01:40:49  来源: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浏览次数:1418
核心提示:现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京质监办发〔2017〕23号
发布日期 2017-05-11 生效日期 2017-05-1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bjtsb.gov.cn/infoview.asp?ViewID=104677
各区局、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稽查总队,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落实北京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16〕24号)和《北京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以面向社会、服务公众为重点,以条目化、具体化、标准化的方式,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服务公开。
 
  (一)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做好本部门权力清单清理规范工作,制定公布2017年本部门权力清单。继续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编制公布本部门保留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市局法规处、人教处负责落实)
 
  (二)推进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和失效情况公开。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工作,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修订、废止和失效情况。(市局法规处牵头,各规范性文件制发部门配合落实)
 
  (三)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围绕“双随机、一公开”年内实现全覆盖的目标,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市局法规处、稽查总队牵头,各区局、分局,市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落实)
 
  (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全面公开。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规范网上办事指南,整合政务服务资源,优先推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上网办理。(市局法规处、综合服务中心、信息中心负责落实)
 
  (五)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进行归集汇总并公示。配合做好信用北京网建设,加强全市红黑名单统一管理,加大共享和公示力度,强化联合奖惩机制。(市局质管处负责落实)
 
  (六)推进产品质量提升方面的信息公开。继续做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依据、检验项目、抽样规则和抽查结果的公开;加强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专项检查信息的公开;及时发布质量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信息和缺陷产品召回信息。(市局产品处、稽查总队负责落实)
 
  (七)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通过市局,各区局、分局网站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单位名称、处罚决定书文号、主要违法事实、办案机关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处罚信息。同时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到“北京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上。(稽查总队牵头,各区局、分局负责落实)。
 
  (八)推进重要民生实事信息公开。推进我局承担的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及结果的公开。(市局标准化处、特设处负责落实)
 
  (九)推进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对口支援地区基本情况、区域合作产业相关政策和典型案例,按年度公开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援助资金总额。(市局计财处、人教处负责落实)
 
  (十)持续推行政务公开目录与标准管理。推进《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重点领域政务公开目录与标准》落实,各单位各部门2017年5月底前,实现目录与标准涉及信息的“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动态更新政务公开内容。(市局办公室牵头,各区局、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负责落实)
 
  (十一)推进重大行政事项公开决策。进一步明确公开决策的标准和要求,增强决策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对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办公会议审议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决策、重大项目等,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增强决策透明度。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应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不断畅通公众了解工作的渠道。(市局办公室、宣教中心牵头,各区局、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负责落实)
 
  (十二)加强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利用好新媒体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市局宣教中心牵头,各区局、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负责落实)
 
  (十三)加强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属性管理。将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出台本市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属性管理工作制度,从源头上解决公文公开属性的认定问题,提升政府公文主动公开比率。建立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公文目录,建立健全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的机制,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市局办公室牵头,各区局、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负责落实)
 
  (十四)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善于运用媒体,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开展政策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市局宣教中心、信息中心、办公室牵头,各区局、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负责落实)
 
  (十五)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健全政务舆情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完善重大舆情联席会议制度。增强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的及时性和针对性,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对重大舆情回应不及时、不主动、不准确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给予通报和问责。(市局宣教中心、信息中心、办公室牵头,各区局、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负责落实)
 
  (十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实行政府网站内容日常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府网站内容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对保障不力、功能单一的要关停上移。加强政府网站与主要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提升网站的集群和扩散效应。打造政务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强化政策措施的发布和推送,出台的制度、办法和政策措施第一时间在“两微一端一站”同步发布推送。根据受众特点和需求,个性化设置议题,突出新媒体特色,切实增强传播效果。加大新媒体发布政府权威信息力度,提高便民服务信息推送比例,实现新媒体平台政务信息发布常态化。(市局信息中心牵头,各区局、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负责落实)
 
  (十七)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严谨规范进行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针对依申请公开发现的问题和败诉案件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梳理汇总申请受理、办理、答复全环节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逐项提出操作性工作建议,加强对系统内依申请公开工作答复的指导规范。针对疑难复杂敏感申请,加强统筹,沟通研讨,提供操作性强的答复模板。(市局办公室、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各区局、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负责落实)
 
  (十八)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每年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主要负责人研究推动工作有关情况和分管负责人工作分工对外公布。调整完成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置,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整合力量,理顺机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市局办公室牵头,各区局、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负责落实)
 
  (十九)着力推进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和问责。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政务公开工作分值权重不低于4%。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有效的量化评估指标体系,根据评估结果不断调整优化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市局办公室牵头,各区局、分局,市局各处室负责落实)
 
  (二十)做好政务公开多层级多样化教育培训。组织开展系统业务培训,将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和干部任职培训课程,支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接受相关继续教育。(市局人教处、办公室牵头,各区局、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负责落实)
 地区: 北京 
 标签: 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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