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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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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3-14 10:56:45  来源: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浏览次数:1072
核心提示: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围绕重庆市全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目标,扎实推进质量兴农,切实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委制定了2017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结合各地、各行业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发布单位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3-07 生效日期 2017-03-0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cqagri.gov.cn/Details.aspx?topicId=672856&ci=501&psi=32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畜牧兽医局(中心),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委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围绕重庆市全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目标,扎实推进质量兴农,切实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委制定了2017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结合各地、各行业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7日
 
  2017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总体稳定态势。全年蔬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分别为96.04%、99.5%和96.88%,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隐患依然存在,形势仍不容乐观,必须进一步强化监管。
 
  2017年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摆在突出位置,深化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质量兴农、产管并重,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强化执法监管、源头治理和基础建设,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消费安全,促进现代特色效益农业发展,推动我市食品安全城市全域创建。全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
 
  1.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深化农业标准化改革,健全标准化工作机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我市推进农业标准化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和工作保障。培育标准理念,健全标准体系,加大标准宣传,推进标准实施,促进我市建设标准化现代特色效益农业产业基地1200万亩目标的实现。
 
  2.加快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围绕农产品生产全过程和各产业全链条,加强产地环境、安全控制、种苗繁育、生产规程、产品等级、规格包装、质量追溯等标准的制修订和转化应用,完善我市农业地方标准体系。新制定各类农业地方标准50项,及时开展标准维护更新,有效解决标准缺失和老化问题。加强与标准有关的基础性研究,及时把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模式转化为标准。
 
  3.推进按标生产。实施果蔬茶标准园、畜禽水产标准化养殖场示范项目60个以上,推动农业标准的实施示范。坚持绿色生产理念,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从农业产地环境控制、农业生产过程控制、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方面全面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业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规模生产经营主体标准入户率达到90%以上,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4.稳步发展“三品一标”。出台我市《关于推进“三品一标”发展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三品一标”获证企业直补政策。2017年新认证 “三品一标”产品400个以上。严格认证准入和证后监管,稳定“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提高无公害农产品到期复查换证率、绿色食品续展率,稳步扩大有效期内“三品一标”总规模。
 
  二、着力强化源头治理
 
  5.加强产地环境源头防控。深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强化产地环境污染治理。实施粮食等农产品产地土壤和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协同监测,开展产地环境和产品污染情况评估,为种植结构调整、农艺技术改良及治理效果评价提供科学依据。推进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病死畜禽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试点,探索建立农药、化肥包装物回收制度,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6.深入推进绿色发展。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扎实推进“到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兽药(抗菌药)综合治理5年行动和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推广节水、节肥、节药等绿色技术,推进畜禽粪污、农作物秸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严控添加剂。加快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创建,大力推广安全用药知识,普及测土配方施肥、健康养殖技术。
 
  7.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全面强化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深入实施《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强化兽药生产GMP和经营GSP管理。严格执行投入品许可条件、程序和标准,严把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产品的市场准入。按照“双随机”抽查要求,强化农药、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监督抽查。组织实施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加快完善农药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在潼南、璧山、奉节等区县开展高毒高残留农药禁止销售试点,实施低毒生物农药推广使用补贴,建立高毒农药应急储备制度,实行定点储备、定向使用。推动建立农药、种子、兽药质量追溯体系,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化建设。
 
  三、全面加强执法监管
 
  8.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绿剑护农?‘一打四放心’”执法行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禁限用农药专项要结合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专项整治,彻底清查收缴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重点治理高毒限用农药违规使用和禁用农药隐性添加等问题,严禁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生产。兽用抗菌药、“三鱼两药”专项要与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和消除畜禽水产养殖环节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继续实施“瘦肉精”、生鲜乳、生猪屠宰等专项,聚焦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9.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建立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合理用药、科学施肥,严格执行禁限用规定、休药期、间隔期和生产记录等制度,着力解决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发挥乡镇监管服务机构和村级协管员作用,开展经常性的巡查指导和宣传引导,切实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继续加大时令蔬果采摘期的生产检查和产品抽检力度,确保采摘休闲农产品质量安全。
 
  10.扎实开展农资打假。充分发挥市农资打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统筹作用,加强部门协同,牵头组织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开展春、秋两季为重点,突出农村农资市场、互联网和菜果茶主产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及时督办查办各类涉假劣农资信访举报案件。完善假劣农资统一储存销毁制度。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普及农资识假辩假常识,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11.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以农业部出台《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的意见》为契机,建立工作规范,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坚持严字当头,集中力量查办一批违法违规大案要案。加强部门协作,与食药监、公安、工商等开展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加强行刑衔接,凡达到司法移交标准的要坚决移送,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四、强化应急管理
 
  12.有序开展风险监测。发挥部级、市级和区县农业质检机构监测网络作用,强化监测预警,发现风险隐患。制定并实施2017年重庆市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计划、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实施养殖场户和屠宰场“瘦肉精”专项监测。加强分工协作,及时会商研判,共享监测信息。选择水稻、蔬菜等部分产品,探索开展风险评估,摸清危害因子的种类、范围和危害程度,提出监管的关键点和技术措施。
 
  13.强化监测结果运用。加强监测结果通报和发布工作,加大问题整改和执法查处力度。对例行监测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跟进,举一反三对区域内相关重点品种、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抽查。强化检打联动,实施精准打击,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及生产经营主体。及时排查清除各种风险隐患,严防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件。
 
  14.妥善应对突发事件。加大舆情监测和研判力度,对各类突发事件或负面舆情保持高度敏感,第一时间掌握和报告情况,处置问题隐患,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健全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值守,建立反应迅捷、上下联动、横向协作的应急处置机制。坚持全市“一盘棋”,强化协调配合。
 
  15.加强风险交流。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热点问题,通过组织专家接受采访、撰写文章、发布微信(博)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科普解读,正面引导。对各类谣言、传言或不实信息,及时发声辟谣,释疑解惑,会同有关部门对造谣传谣行为进行综合治理。
 
  五、深化质量安全县创建
 
  16.巩固推广创建成果。加强对荣昌、垫江和潼南3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工作指导,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考核不合格或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严格执行退出机制,真正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打造成标准化生产、全程监管、监管体系建设、社会共治的样板区。组织参加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展,充分展示创建成效,总结推广有效监管模式。
 
  17.持续推进创建工作。支持并指导梁平、璧山、忠县、铜梁等4个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试点单位的创建工作。按照农业部修订的创建活动方案、考核要求和管理办法,督促创建区县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增添措施,全面推进各项创建工作,为明年通过考核奠定基础。扩大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范围,组织开展对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的考核和命名工作。将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有机融入全市整体创建食品安全城市部署中,带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
 
  六、加快推进追溯体系建设
 
  18.完善平台建设。加快平台软件研发和硬件建设,完善政府监管、企业管理、终端查询三个业务系统和中心数据库核心功能,扩充电商平台、投入品管理、检验检测、“三品一标”监管等业务模块,开发移动终端应用系统,建设覆盖广泛、共享共用、通查通识的智能化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根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进度,逐步完成与国家平台的对接。
 
  19.规范运行管理。按照农业部出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研究制定我市实施办法,明确追溯要求,规范追溯流程,健全管理规则。严格执行农业部发布的农产品分类、编码标识、平台运行、数据格式、接口规范等8项关键标准,统一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技术规范。
 
  20.扩大试点规模。加强对区县追溯管理和各追溯点信息采集、数据入库等工作的指导,开展集中培训,提升人员素质。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鼓励各区县更多乡镇监管机构和规模化农产品(特别是“三品一标”)生产经营主体参与追溯试点,追溯点扩大到600个以上。
 
  七、进一步夯实监管基础
 
  21.强化监管能力提升。推进区县、乡镇(街道)两级监管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充实监管人员,落实监管经费,改善监管条件。继续实施乡镇监管示范站建设专项50个,示范带动乡镇监管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运转。开展第二轮乡镇监管人员全员培训。继续推动村级协管员延伸配备,解决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
 
  22.加强检测体系建设管理。加快推进地市级和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建设。为35个涉渔区县水产品禁用药物快速检测设备提档升级,加大对地产水产品中氯霉素、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药物快速检测力度。为120个乡镇监管站配备农残速测设备,实现涉农乡镇全覆盖。加强对农业质检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格质检机构“双认证”,全覆盖开展能力验证,强化监督检查。强化技术培训,组织跟班实习,会同市总工会联合开展全市农业检测人员大比武活动,促进基层检测水平的提高。
 
  23.健全监管制度机制。健全与食药监、公安、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在工作考核、信息交流、标准化推进、追溯体系建设、检验检测、执法办案等方面的协作机制。结合农业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点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我市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稳步推进与市场准入的衔接。严格工作考核,强化区县属地监管责任的落实,推动各区县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纳入乡镇实绩考核和综合治理考核范围。
 
  24.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平台”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归集制度,及时归集和共享有关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检验监测等信用信息。按照国家部委联合印发的合作备忘录及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鼓励种子、农药、兽药行业协会和社会第三方机构开展企业信用评价。
 
  25.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发挥基层监管服务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作用,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大活动,通过互联网、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以及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利用各类培训和现场咨询、售后服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宣传,增强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质量安全自律意识,普及生产知识和科普常识,展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展和成效。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支持、共同参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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